《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32 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 54m 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2 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宜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 的防火窗。
请问:1、避难间外窗是属于消防救援还是防排烟?2、是否有大小要求?如若是消防救援,是否可开启扇大小不小于1米×1米?3、如若是消防救援,是否应靠近消防扑救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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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0 回答
阳光哥哥 21-01-19
有得,自然通风避难层可开启外窗不小于2平米,机械不小于1平米,必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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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为重 回复: 阳光哥哥21-01-19
我说的不是避难层,是住宅设计中超过54米的住宅,每户需设置一间避难间,并非避难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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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哥哥 回复: 大橘为重21-01-19
1 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2 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具体面积没有规定,建议参考消防救援窗面积,净宽高不小于1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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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波 21-01-19
此窗为救援窗兼平时通风采光用,如能不小于1mX1m,且临消防扑救面一侧,那是最完美的。目前规范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建规》只是底线要求,有条件尽量设置。您的提议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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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为重 回复: 刘丽波21-01-20
可以设置到卫生间吗?且卫生间外窗洞口尺寸为0.6,高度1.4。避难间有效面积是否有准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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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波 回复: 大橘为重21-01-20
规范不明确,但作为救援窗用,个人觉得宽高都不宜小于1m。我是设备专业的,仅供参考。
阳光哥哥 回复: 大橘为重21-01-20
不可以,必须外墙!
大橘为重 回复: 阳光哥哥21-01-20
如此是否可行
谢谢分享!
大橘为重 回复: 阳光哥哥21-01-21
按照《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中第3.2.3条: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 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不应小于2.0㎡。
此条是否适用于住宅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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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波 回复: 大橘为重21-01-21
烟规中的避难间非此处避难间。烟规避难间指百米以上建筑中的避难层或间,老年人和医疗建筑中的避难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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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为重 回复: 刘丽波21-01-21
没有明确说明哦!我看了规范!
阳光哥哥 回复: 大橘为重21-01-24
你的图纸看不清楚,但是国家规范说了,必须得设窗,也说了必须在外墙!
刘丽波 21-01-21
这几处避难间,只有5.5.32没有要求设置防烟设施。烟规是为建规服务的,建规解决哪里设,烟规解决怎么设。
沐浴阳光 21-04-28
1、内似避难间的房间外窗属于消防救援时可以破拆的防火窗。(建规)并未规定住宅建筑要独立设置救援窗。
2、应考虑按救援窗进行设置,可破拆面积不小于1米*1米。
3、应和消防救援场地相对应。
个人理解,请指正。
消防网友69339 22-02-11
规范没有具体要求,可理解为外围救援能看到的地方设置。
乌伤浪人 22-03-11
首先:我表明一个观点,消防安全不能凌驾一切!
另外:就超过54米的高层住宅设特定房间发表一下个人看法。1、规范所规定的房间没有明确是什么房间。它应该不是避难间。为后面发言的方便,暂且我们称之为“安全间”。2、“安全间”对窗户的尺寸不像救援窗一样有明确规定,可以判定不能按救援窗对待。3、由于我认为的它不作为救援窗的定义,延伸认为它不一定与救援场地相对应,只要符合靠近外墙就可以。4、“安全间”设置的意义,在火灾发生时,有短暂的避难时间,设置在外墙便于对外发出救援信号,由消防员通过户门进入进行救援。5、救援场地一般靠高层住宅入户单元侧设置,不可能满足所有户型需求。不能仅考虑消防安全,还应该考虑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消防网友69339 22-12-26
应考虑救援窗,自然对应登高面。
潘天坤 24-07-03
规范和图示等等都没有对该条文内容进行详细描述,不太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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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不是避难层,是住宅设计中超过54米的住宅,每户需设置一间避难间,并非避难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