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分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解读应用!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解读与应用!
石峥嵘:《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本文简称GB/T50353)适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同样适用于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
但是,计算防火分区面积的目的,仍有别于GB/T50353所述的工程建筑面积,前者主要是限制火灾规模;后者主要用于计算建筑工程量,目的不同,方法有别!
本文依据建筑防火原则,详解《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与防火分区面积!
1 防火分区面积概念,计算依据及原则
2 防火分区及防火分区面积的前生今世
3 工程建筑面积概念,计算依据及原则
4 同与异-防火分区面积与工程建筑面积
5 建筑空间,工程建筑面积、防火分区面积
6 结构层高,对防火分区面积的影响
7 结构净高,对防火分区面积的影响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3.0.1解读:外墙结构、柱、墙体等均为建筑结构及功能的基本要素,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计算,通常也依本规定执行,且通常按全面积计算,不考虑结构层高和结构净高影响。(图示1)
3.0.1要点1:柱、墙体等不燃性建筑构件,是否计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柱、墙体等均属于建筑结构及功能的基本支撑构件,防火规范确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已考虑基础构件的存在,在计算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时,不应扣除其面积,本计算方法也符合常规计量习惯。
注:当柱、墙体等不燃性建筑构件在防火分区面积中占比较大时,可酌情处置,比如某些地下建筑和建筑基础部分等。
3.0.1要点2: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是否考虑结构层高和结构净高的影响?
结构层高和结构净高直接关系使用功能和有效使用面积,因此,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与结构层高和结构净高相关。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主要考虑火灾风险和火灾负荷,大部分情况下,与空间高度无必然联系,应按全面积计算,不考虑结构层高和结构净高的影响。比如,作为储存室的空间,以及设备夹层、电缆夹层,等等。
注:有关建筑空间、结构层高、结构净高等概念,参专题理解,全文同,不另述:
3.0.2要点1:建筑内部的局部楼层,是否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建筑内设局部楼层时,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面积,应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且通常不考虑结构层高的影响,以局部楼层的全面积计算(参3.0.1要点2)。
3.0.2要点2:围护结构和围护设施,对防火分区面积计算有何影响?
GB/T50353强调了围护结构和围护设施对建筑面积的影响:
1、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围护设施是指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为方便统一计量,防火分区面积可参考此规定计算: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3.0.3要点1:坡屋顶的建筑空间,是否需要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建筑空间是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完全可能作为正常功能房间,尤其可能作为储存空间,有必要划分防火分区并计算防火分区面积,当坡屋顶可能作为储存场所时,火灾负荷并不受结构净高影响,宜按全面积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参3.0.1要点2)。
3.0.3要点2:建筑闷顶是否属于建筑空间?是否需要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闷顶,主要是指屋盖与吊顶之间的封闭空间,一般起隔热作用,不属于建筑空间,通常无需划分防火分区,无需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另外,防火墙、防火隔墙以及住宅单元隔墙等,均应隔断至屋顶,也就事实上对闷顶部位进行了防火分隔,应依规采取防火处置措施。
3.0.4要点1:观众厅看台下的建筑空间,是否需要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建筑空间是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建筑空间完全可能作为正常功能房间,尤其可能作为储存空间,观众厅看台下的建筑空间,有必要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对于可能作为储存场所的建筑空间,火灾负荷并不受结构净高影响,宜按全面积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参3.0.1要点2)。
(图示2)
3.0.4要点2:观众厅的悬挑走道和看台,是否需要计算防火分区面积?怎样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悬挑看台是为增加观众厅席位或因特殊用途而设置,也称“楼座”或“楼座挑台”。观众厅的悬挑走道和悬挑看台,应纳入观众厅防火分区面积计算,在计算观众厅防火分区面积时,应计入悬挑走道和悬挑看台的建筑面积。(图示3、图示4)
(图示3)
(图示4)
3.0.5要点: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防火分区面积,是否考虑结构层高的影响?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主要考虑火灾风险和火灾负荷,大部分情况下,与空间高度无必然联系,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应按全面积计算(参3.0.1要点2)。
3.0.6要点:车库的出入口坡道等,当带有顶盖时,是否需要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通常情况下,建筑外墙以外的部位,当采用不燃材料和不燃性构件时,不存在火灾风险,无需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3.0.7要点:建筑物架空层是否需要划分防火分区?当作为绿化景观或车库时,怎样处置?
通常情况下,无可燃物的架空层,以及用作绿化的架空层等,无需划分防火分区,无需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当用于停放机动车辆时,应依《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处置;当用于停放非机动车辆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公共建筑功能处置,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计算防火分区面积。当架空计算防火分区面积时,均应按全面积计入,不考虑结构层高的影响(参3.0.1要点2)。
3.0.8要点1:建筑中庭及回廊,怎样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包括回廊、走廊等),且应按全面积计算(参3.0.1要点2)。
当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进行防火分隔,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2的防火分隔要求及处置措施时,中庭可视为无火灾风险区域,无需划分和计算防火分区面积,但应考虑人员疏散要求,这类中庭规模的控制,主要是人员疏散距离控制。当走廊(回廊)纳入中庭防火单元时,同样适应此规定和要求。
3.0.8要点2:当建筑内的门厅、大厅连通多个楼层时,可否参照要点1的中庭及回廊处置?
依《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50504-2009)定义,中庭是建筑中贯通多层的室内大厅,因此,可将贯通多层的室内门厅、大厅视为中庭,并可参要点1处置。
3.0.9要点: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怎样计算防火分区面积?可否参照《建规》的天桥和连廊处置?
架空走廊是指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类似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6.4所述的天桥、连廊。(图示6、图示7)
当架空走廊(天桥、连廊等)采用不燃材料,采取防止火灾在两座建筑间蔓延的措施(防火间距满足要求等)时,架空走廊可作为独立于两栋建筑的构筑物,无需计入任何一座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
(图示7)
3.0.10解读:本条文可有效指导立体书库、立体仓库、货架仓库(含高架仓库)等的防火分区面积计算,但需理解结构层及结构层高的概念。注:立体车库应依《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0.10要点:货架仓库(含高架仓库)、商店(含超市、百货)、书库等,怎样计算防火分区面积?货架板、书架板是否需要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1、无结构层的仓库、商店(含超市、百货)、书库等,货架板、书架板无需纳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
图示8(货架仓库)
图示10(商店、超市、百货等的货架)
2、有结构层的仓库、商店(含超市、百货)、书库等,应将结构层面积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并应按全面积计算,不考虑结构层高影响(参3.0.1要点2)。
3.0.11要点:观众厅等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是否需要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灯光控制室具备一定火灾风险,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且应按全面积计算,不考虑结构层高影响(参3.0.1要点2)。
3.0.12要点:凸出建筑外墙的橱窗等,是否需要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厨窗(图示12)通常用来展览各种样品,可能放置可燃材料样品,存在火灾风险,宜纳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可参本条文规定执行。
3.0.13要点1:建筑凸(飘)窗等,是否需要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作为功能房间的一部分,凸(飘)窗宜纳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可参本条文规定执行。(图示13、图示14)
3.0.13要点2:在《建规》中,凸窗(飘窗)是否纳入住宅建筑的单元建筑面积?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住宅建筑中,每单元建筑面积关系安全出口数量等建筑防火要求,住宅的凸窗(飘窗)等,应依本条文要求计入每单元建筑面积。
3.0.14要点1:敞开式外廊是否需要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室外走廊和挑廊,也称为敞开式外廊,敞开式外廊的采光通风和排烟降温条件较好,火灾风险较低,但仍不能等同于室外安全区域,考虑其承担日常交通和火灾条件下的人员疏散功能,有必要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可参本条文规定执行:敞开式外廊的防火分区面积,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注: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敞开式外廊,应依据建筑功能,按全面积纳入疏散人数计算。
3.0.14要点2:封闭式外廊是否需要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依据使用习惯,封闭式外廊与室内走廊无异,应按全面积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3.0.14要点3:檐廊是否需要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檐廊是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从消防安全疏散角度,已可视为室外安全区域,无需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3.0.15要点:建筑物入口处的门斗,是否需要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门斗是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通常仅供通行功能,对于不燃材料的门斗,无需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3.0.16要点:门廊、雨篷等,是否需要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门廊、雨篷等设置于建筑外墙区域,属于敞开(半敞开)空间,无需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3.0.17要点:水箱间、电梯机房以及其他设备用房等,是否需要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设置在建筑物顶部的水箱间、电梯机房以及其他设备用房等,通常作为独立的防火单元,且其面积有限,无需纳入其他楼层的防火分区,无需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3.0.18要点:特殊造型的建筑,比如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等,怎样计算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对于特殊造型的建筑,比如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等,可参本条文规定计算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对于可能作为储存功能的空间,应按全面积计算,不考虑结构净高的影响(参3.0.1要点2)。(图示15)
(图示15)
(注:建筑造型各异,本图来自网络,供参考)
3.0.19要点1:没有形成井道的室内楼梯,是否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没有形成井道的室内楼梯,比如,开敞式楼梯、跃层(或复式)住宅的室内楼梯等,宜按本规定要求纳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3.0.19要点2:在《建规》中,没有形成井道的室内楼梯,是否纳入住宅建筑的单元建筑面积?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住宅建筑中,每单元建筑面积关系安全出口数量等建筑防火要求,住宅的室内楼梯,应依本条文要求计入每单元建筑面积。
3.0.19要点3:疏散楼梯间、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防排烟井道、烟道等,怎样纳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疏散楼梯间属竖向疏散通道,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防排烟井道、烟道等存在竖向火灾传播风险,均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防火分区面积,且通常不考虑结构净高影响,应按全面积计算(参3.0.1要点2)。(图示1、图示16)
3.0.19要点4:通风采光井,是否纳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无可燃物的通风采光井,可不纳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图示1、图示16、图示17)
3.0.19示例1:
图示16建筑,疏散楼梯、前室、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防排烟井道、烟道等,均应计入各楼层的防火分区面积,通风(采光)井无需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图示16)
3.0.19示例2:
图示17的建筑,通风采风井无需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图示17)
3.0.20要点:建筑室外楼梯,是否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通常情况下,建筑外墙以外的不燃材料的室外楼梯,无需纳入建筑防火分区面积计算(图示1)。但当采用相对封闭的室外楼梯时,应参照室内楼梯间要求,并入自然层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3.0.21要点1:阳台是否需要纳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
1、主体结构以外的阳台:主体结构以外的敞开式阳台,可不纳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但当为封闭式阳台时,火灾风险与室内房间相近,应按全面积计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2、主体结构以内的阳台:考虑人们的使用习惯,主体结构以内的阳台,不管是否封闭,均应按全面积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3.0.21要点2:在《建规》中,住宅阳台是否需要计入的每单元建筑面积?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住宅建筑中,每单元建筑面积关系安全出口数量等建筑防火要求,住宅的阳台,应依本条文要求计入每单元建筑面积。
3.0.22解读:防火分区主要针对建筑室内区域,对于车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依相关专业规范确定。
3.0.23要点:幕墙等是否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幕墙建筑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可参本条文要求确定:按幕墙外边线计算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但对于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可不计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3.0.24要点: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是否需要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通常不考虑建筑外墙以外的部分,对于可燃或难燃材料的保温层,可参本条文要求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3.0.25解读:防火分区内的变形缝应做好防火处置措施,防火分区面积可参本条文确定。
3.0.26要点1: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设备层、管道层、电缆夹层等,可否按1/2面积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计算防火分区面积的目的,不同于工程建筑面积,防火分区主要关注火灾风险和火灾负荷,对于设备层、管道层、电缆夹层等,层高不是影响火灾风险和火灾负荷的关键要素,通常应按全面积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参3.0.1要点2)
3.0.26要点2:避难层是否需要考虑防火分区面积?
避难层的避难区,属于室内安全区域,无需划分并计算防火分区面积。但当在避难层设置有设备间时,应严格限制设备间规模,或采用不开设任何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3.0.27解读:除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罐体的平台外,其他项目均可参照本条文处置,无需计算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3.0.27要点: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罐体的平台等,是否需要纳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
1、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不少于10人时,平台面积应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2、厂房内的上料平台、罐体平台,以及其他建筑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罐体平台等,可参考本要求处置:当使用人数不少于10人时,平台面积宜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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