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类厂房与办公楼、住宅建筑是否可以贴邻建设?
问题:
回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第3.4.5条规定,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此时可以贴邻设置。本规定中的民用建筑包括办公楼和住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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