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查找 头条 题库 下·载 评论

有关消防电梯应在所服务区域每层停靠的问题!

更多精彩→消防资源网 举报 25-02-21 公众号阅读 T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施工检测,欢迎加盟《消防资源网》技术精英群→点击加盟!


问题: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2.2.10条消防电梯每层停靠问题:某建筑1-4层为商业或餐饮,高度不超24米(有单独的服务电梯),4层以上为高层办公,设消防电梯,仅服务于高层办公部分,此消防电梯可仅在一层办公大厅及高层办公部分停靠吗?是否可平时不在1-4层商业部分停靠,仅在火灾时每层停靠(包括一至四层商业),有什么措施可实现这一功能?

回答:

不同于住宅建筑与其他功能建筑合建,该建筑的1-4层和其他楼层不具备分别定性的条件,消防电梯应同时服务于该建筑的1-4层,应在所服务区域每层停靠。当该建筑办公部分的消防电梯不方便在1-4层停靠时,1-4可以设置自用的消防电梯
注:《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解读及应用》第2.2.10条解读的住宅建筑与其他功能建筑合建,是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第5.4.10条规定:住宅建筑与其他功能建筑合建,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因此可以依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和分类确定是否设置消防电梯。

重磅!80万人关注,日浏览量超50万人次的《消防资源网》!隆重推出《经典全集·专题精选》以飨大众!→ b.1190119.com

《消防资源网》

微信交流群

消防审查验收

仅允许住建部门审查验收专员加群

>> 点击加群

 

消防施工检测

仅允许施工、检测技术人员加群

>> 点击加群

 

建筑防火设计

仅允许建筑设计师、审图专家加群

>> 点击加群

 

给排水消防设计

仅允许给排水设计师加群

>> 点击加群

 

电气消防设计

仅允许电气自控设计师加群!

>> 点击加群

 

暖通消防设计

仅允许采暖通风设计师加群

>> 点击加群

 


下载PDF讲义.高清视频.PPT.专题

(注:长按二维码后,点击“前往图中包含公众号”选项,即可收到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消防资源网》经典全集,分类汇总!

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消防资源网:

↓↓↓

请写下您的评论评论

全部评论

写留言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