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解读及应用》第2.2.12条中的出口净宽度。
问题:
回答: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7.1.4条已将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最小净宽度由0.9m调至0.8m,目前普遍按不小于0.8m的要求执行。很明显,《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2.2.12条中出口的通行人数等不会高于普通疏散门和安全出口,依此,本《解读及应用》将该出口的净宽度标识为0.8m,请注意,《解读及应用》标识的是出口净宽度,并非外挂楼梯等的净宽度,外挂楼梯等应适当加宽。
需要说明的是,在新版《建规》发布前,仍鼓励按现行《建规》要求确定疏散出口净宽度(0.9m)。我们也会持续关注新版《建规》要求,如与本《解读及应用》不一致,我们会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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