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山打牛的“防烟固定窗”,何去何从!
石峥嵘:《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废止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原3.3.11强条,引来“防烟固定窗存亡”热议,闲聊如下:
现《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废止防烟固定窗之强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3.3.11条),自然难免让部分人心情澎湃。
针对诸多“是否可以不设固定窗、是否可以把已设计的固定窗取消”等疑议,参考消息如下:
以上要求,从新《建规》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可见一斑。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在即将发布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中,会有初步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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