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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28:独立建造的幼儿园的室内疏散楼梯间是否需要采用封闭楼梯间?(7条)


128.1.《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常见问题解析-建筑专业防火部分(2023年版)》第六章“建筑防火构造”第四节“疏散楼梯”问题5:
中小学教学楼、幼儿园建筑内设置敞开楼梯间是否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现行《建规》相关条文内容已有修改,中小学、幼儿园等建筑层数通常不大于5层不属于现行《建规》条文第5.5.13条要求的范畴;注意中小学、幼儿园建筑在设置敞开楼梯间时,应有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靠近疏散外门出人口,需同时满足相关专项规范的要求;

128.2.《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导则(2023年版)》第4.0.10条:
幼儿园建筑楼梯要做封闭楼梯间吗?
处理意见:独立的幼儿园不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3条规定中需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因此不需要做封闭楼梯间。多种功能建筑内的幼儿园应根据其主要功能来确定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对于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多层建筑,如5层或5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等其防火分区可以按各楼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划分;

128.3.《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2019年版)》第2.3.3.23条:
多层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学楼等建筑,在寒冷地区一般都是封闭外廊,如果采用封闭楼梯间又不利于小朋友疏散,可否明确类似这样的教育建筑为封闭外廊时,也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答: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学楼不在《建规》5.5.13条设置封闭楼梯间的范围内,可以设置敞开楼梯间,与走道是否封闭无关;

128.4.《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3.6条:
根据《建规》第5.3.2条、第5.3.13条,中小学、幼儿园为便于疏散,是否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且防火分区按层计算,不叠加。《建规》第5.3.2条的条文说明:对于本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即本规范第5.5.13条规定以外的多层建筑,如5层或5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等,规范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其防火分区可以按各楼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划分。中小学、幼儿园是教育建筑,可以设置敞开楼梯间(含三跑楼梯),其防火分区可以按各楼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划分;

128.5.《深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通病与防治50条(2022年版)》问题1.3.14:
学校或幼儿园等多层建筑,疏散楼梯的设置不满足防火设计规范要求。疏散楼梯按照敞开楼梯设置,不满足敞开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28.6.《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1.5.2.2条:
5层及5层以下(未采用开敞外廊)的普通办公楼、教学楼、幼儿园食堂等其他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在防火分区划分时该敞开楼梯间可以不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考虑(敞开楼梯间应为三面围合的楼梯,敞开边长不应超过围合墙体长度的1/4);

128.7.《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3.5.33条: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3条第4款规定,5层及5层以下的办公楼、托儿所及幼儿园、教学楼等其他建筑(宿舍建筑除外)可为敞开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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