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9:哪些场所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41条)
19.1.《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2022年版)》第3.0.3条:
防火分区内桑拿浴室的浴池、室内游泳池及消防水池(生活水池)的水面面积、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的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此空间应采用A级装饰装修及保温材料求;
19.2.《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2.0(2023年版)》第3.10条:
敞开外廊是否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答复】敞开式外廊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但应根据建筑的实际使用功能,纳入疏散人数计算,例如:商业建筑;
19.3.《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022年版)》第1.3.2.5条:
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一般按照建筑的自然楼层外墙结构外围的水平面积之和计算。室外平台、敞开外廊、敞开连廊、敞开阳台露台,室内的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的球道区、室内滑雪场的雪区等面积可以不计入相应楼层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但是对于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公众可达的室外平台敞开外廊、敞开阳台、露台,室内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室内滑雪场的雪区,为保证火灾时相应疏散楼梯和疏散出口的宽度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仍应将这部分建筑面积按照人员密度计算疏散人数:其任意一点到达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疏散行走距离不应大于60m;
19.4.《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第3.1.3条:
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的水泵房、消防风机房;建筑中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等的雪面面积,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厕所、盥洗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设置有甲级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敞开连廊、阳台;
19.5.《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3.3条:
建筑中的消防水池、室内游泳池的水面面积、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的雪面面积、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保龄球馆的球道区、射击馆的靶道区均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19.6.《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1.4条:
海洋馆、室内植物园可参照展览建筑设计(有水区域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7.《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4.2.1条:
下列区域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桑拿浴室的公共洗浴部分;装修材料采用A级材料的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建筑中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生活(消防)水箱间的水箱占地面积;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水族馆的水体水箱;滑雪场等的雪面面积;
19.8.《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上册:房屋建筑工程篇)(2021年版)》第2.1.11.3条:
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内。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等,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
19.9.《乌鲁木齐市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汇编(2020~2023版)网络扫描版》第三.8条:
问:敞开式外廊是否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厂房的大型棚是否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答:敞开式外廊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厂房的大型棚为室外区域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备注:宣贯材料中补充说明如下: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一般按照建筑的自然楼层外墙结构外围的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睾外平台、开外廊、敞开连廊、敞开阳台、露台,室内的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的球道区、室内滑雪场的雪区等面积可以不计入相应楼层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但是对于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公众可达的室外平台、散开外廊、此开阳台、露台,室内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室内滑雪场的雪区,为保证火灾时相应疏散楼梯和疏散出口的宽度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仍应将这部分建筑面积按照人员密度计算疏散人数;其任意一点到达最近的安全口的疏散行走离不应大于60m;
19.10.《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第3.1.5条:
除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外,其他建筑面积均应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19.11.《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4版)》第1.5.36条:
商业建筑中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的开敞式外走廊或阳台,是否考虑疏散人数和疏散距离?
答复:应考虑;
19.12.《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3.3.1条:
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建筑中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的雪面面积;
19.13.《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2.3.11.1条:
防火分区面积计算时,可参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第4.1.1条第2款规定,污水处理池等储水池的水面面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19.14.《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2.3.12条:
地下室的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均可以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15.《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2.3.14条:
参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第4.1.3条第3款规定: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内;
19.16.《深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3.3-4条:
敞开外廊、阳台的建筑面积是否需要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下沉广场周边的架空区域是否要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解析】敞开外廊、阳台的建筑面积应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在计算防火分区面积时,应按全面积计入。下沉广场周边开敞外廊处,与外廊开口净高相同宽度范围内的区域不计入下沉广场面积,也不计入室内防火分区面积。如图1.3.3-4;
19.17.《深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3.3-5条:
民用建筑中,哪些功能区域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解析】室内游泳池和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室内溜冰场和滑雪场等冰雪娱乐场所的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19.18.《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汇编(2023年版)》第1.3.1.3条:
全部采用燃烧性能A级材料装饰的消防水池、汽车坡道、游泳池水面、污水沉降池水面、射击场靶道、保龄球道、溜冰场冰面、滑雪场雪面、无可燃物的敞开外廊、敞开阳台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19.19.《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疑难问题研究(培训资料)(2023年版)》问题第5条:
根据《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2013)计算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外走廊的面积时,将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那么,计算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时,是否可按照阳台、外走廊面积的一半计?架空层怎么算防火分区面积?避难走道供两个及以上分区疏散的时候,是否可以不算入分区面积?讨论成果: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
19.20.《四川省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106条: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是否适用于建筑中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计算?哪些功能空间面积可以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建筑核心筒、管道井、电缆井等竖井和疏散楼梯间的面积是否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外廊的面积是否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架空层和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等的面积是否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建筑之间的天桥、连廊等的面积是否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答: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4.1.2条第4款执行,连接两栋建筑物的天桥、开敞式外走廊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防火分区;
19.21.《四川省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111条:
设开敞外廊的建筑,如商业、中小学等,规范未明确开敞外廊,阳台等是否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包括架空层?规范条文解释5.3.1条“防火分区的作用在于发生火灾时,将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此话理解,防火分区应为围合封闭空间,开敞空间,没有围合。没有封闭,是否可以不计入防火分区?
答:开敞式外走廊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防火分区。开敞外廊为室外空间,不需要在防火分区界线处设置防火墙或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
19.22.《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1.3.1条:
以下房间和场所面积可不计入所属防火分区面积:消防水池、生活(消防)水箱间的水箱范围、水族馆的水体水箱、装修材料采用A级的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室内游泳池的水面面积、室内温泉的泡池面积、溜冰场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的雪面面积、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任意一端采用防火卷帘、水幕或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防火分区分隔仅为车辆独立使用的汽车库坡道等;
19.23.《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2021年版)》第3.1.5条:
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可不计入设备用房的建筑面积,同时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24.《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2021年版)》第3.2.1条:
商业综合体的露台、屋顶等区域常作为经营场所,此区域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但应考虑人员疏散;
19.25.《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1年版)》第3.0.2条:
防火分区内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室内游泳池、室内滑雪场的滑雪场地、真冰溜冰场的冰面、消防水池(生活水池)等的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其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滑雪场的滑雪场地、真冰溜冰场的建筑相应构件耐火极限应满足一级耐火等级的相关要求;
19.26.《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2020年版)》第8.2.4.1条:
人防工程内水泵房、污水泵房、水池、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19.27.《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2020年版)》第8.2.4.2条:
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内。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等,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
19.28.《新疆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解答(2021年版)》第7条:
建筑室内的水面、冰面面积可以不记入防火分区面积,这在马上完成的规范修编中已经明确。疏散距离只考虑地面疏散距离满足规范要求,水面部位的疏散距离因火灾危险性小且一般层高较大,可不考虑;
19.29.《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年版)》第1.4.4条:
下沉式广场的回廊是否需要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答:当地下室朝向下沉式广场的外墙与下沉式广场之间的回廊进深不超过6m,该回廊区域仅作为人员通行使用时,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30.《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年版)》第1.4.6条:
消防水池可以不计算防火分区面积吗?
答:消防水池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31.《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导则(2023年版)》第3.0.5条:
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是否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处理意见: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32.《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2022年版)》第2.3.3条:
公共建筑中设于局部夹层且面积很小的设备用房(风机房,面积仅几十平方米),是否需计算防火分区面积?是否可以通过检修爬梯疏散?
答:设于局部夹层的设备用房应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平时无人进入且面积很小的夹层风机房,当设置疏散楼梯确有困难时,可通过检修爬梯进行疏散,其相关防火分隔措施应满足防火规范的要求;
19.33.《《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部分条文执行问题的专家意见(2023年版)》第六条:
关于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的问题。《指南》第3.1.3、4.1.22条关于防火分区面积计算的规定与《防火通规》第4.1.2条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专家意见】1.《指南》第3.1.3条中,除符合《防火通规》第4.1.2条规定的场所外,其余场所均应计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但针对2023年6月1日前已经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通过的项目,对于高层建筑主体部分的防火分区,《指南》第3.1.3条的规定可适用至2023年12月31日;
19.34.《吉林省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标准(2023年版)》第4.1.1条:
除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2条第4款规定的场所之外,浴室的泡池、储水池、水箱间的水箱部分、室内水乐园的水面、保龄球馆的球道区及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防火分隔以外的部分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35.《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疑难问答(2023年版)》第1.0.4条:
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是否应计算疏散人数、宽度及距离?架空层怎么算防火分区面积?
答: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但应按其建筑面积计算疏散人数、宽度,其疏散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除视为安全区的架空层外,架空层均应按相关规范进行消防设计;
19.36.《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1.3.9条:
建筑内核心筒、电梯井、管道井、电缆并等坚井和疏散楼梯间的面积是否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解答;建筑核心筒、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等坚井和疏散楼梯间不单独划分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应按建筑每个自然层楼(地)面处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各自楼层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2条《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一2022第311条;《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第3章;
19.37.《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1.3.11条:
保龄球馆的保龄球道区域是否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解答:保龄球馆的保龄球道区域应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2条;
19.38.《厦门市《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技术问题研讨解答(建筑专业)(2023年版)》疑难问题11:
本条规定敞开式外廊、阳台不计防火分区面积,商店的敞开式外廊部分是否需要考虑疏散人数?
交流解答:本条规定仅是不计防火分区,其余关于安全疏散、消防设备设施等相关措施均应按规范设计;
19.39.《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3.3.1条:
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建筑中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的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上述场所需根据使用功能考虑人员疏散并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相关条款的要求;
19.40.《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4.1.7条:
除《防火通规》第4.1.2条、《建规》第3.3.1条规定外,下列场所也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1建筑内生活水箱间的水箱、水族馆的水体水箱、室内温泉的泡池。2连接两座建筑仅供通行使用的天桥、开敞连廊。3室外楼梯、室外扶梯;
19.41.《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3.0(2024年版)》第3.10条:
敞开外廊是否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答复】敞开式外廊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但应根据建筑的实际使用功能,纳入疏散人数计算,例如:商业建筑;
防火分区内桑拿浴室的浴池、室内游泳池及消防水池(生活水池)的水面面积、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的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此空间应采用A级装饰装修及保温材料求;
19.2.《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2.0(2023年版)》第3.10条:
敞开外廊是否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答复】敞开式外廊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但应根据建筑的实际使用功能,纳入疏散人数计算,例如:商业建筑;
19.3.《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022年版)》第1.3.2.5条:
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一般按照建筑的自然楼层外墙结构外围的水平面积之和计算。室外平台、敞开外廊、敞开连廊、敞开阳台露台,室内的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的球道区、室内滑雪场的雪区等面积可以不计入相应楼层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但是对于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公众可达的室外平台敞开外廊、敞开阳台、露台,室内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室内滑雪场的雪区,为保证火灾时相应疏散楼梯和疏散出口的宽度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仍应将这部分建筑面积按照人员密度计算疏散人数:其任意一点到达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疏散行走距离不应大于60m;
19.4.《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第3.1.3条:
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的水泵房、消防风机房;建筑中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等的雪面面积,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厕所、盥洗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设置有甲级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敞开连廊、阳台;
19.5.《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3.3条:
建筑中的消防水池、室内游泳池的水面面积、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的雪面面积、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保龄球馆的球道区、射击馆的靶道区均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19.6.《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1.4条:
海洋馆、室内植物园可参照展览建筑设计(有水区域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7.《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4.2.1条:
下列区域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桑拿浴室的公共洗浴部分;装修材料采用A级材料的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建筑中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生活(消防)水箱间的水箱占地面积;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水族馆的水体水箱;滑雪场等的雪面面积;
19.8.《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上册:房屋建筑工程篇)(2021年版)》第2.1.11.3条:
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内。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等,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
19.9.《乌鲁木齐市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汇编(2020~2023版)网络扫描版》第三.8条:
问:敞开式外廊是否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厂房的大型棚是否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答:敞开式外廊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厂房的大型棚为室外区域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备注:宣贯材料中补充说明如下: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一般按照建筑的自然楼层外墙结构外围的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睾外平台、开外廊、敞开连廊、敞开阳台、露台,室内的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的球道区、室内滑雪场的雪区等面积可以不计入相应楼层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但是对于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公众可达的室外平台、散开外廊、此开阳台、露台,室内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室内滑雪场的雪区,为保证火灾时相应疏散楼梯和疏散出口的宽度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仍应将这部分建筑面积按照人员密度计算疏散人数;其任意一点到达最近的安全口的疏散行走离不应大于60m;
19.10.《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第3.1.5条:
除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外,其他建筑面积均应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19.11.《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4版)》第1.5.36条:
商业建筑中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的开敞式外走廊或阳台,是否考虑疏散人数和疏散距离?
答复:应考虑;
19.12.《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3.3.1条:
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建筑中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的雪面面积;
19.13.《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2.3.11.1条:
防火分区面积计算时,可参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第4.1.1条第2款规定,污水处理池等储水池的水面面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19.14.《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2.3.12条:
地下室的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均可以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15.《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2.3.14条:
参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第4.1.3条第3款规定: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内;
19.16.《深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3.3-4条:
敞开外廊、阳台的建筑面积是否需要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下沉广场周边的架空区域是否要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解析】敞开外廊、阳台的建筑面积应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在计算防火分区面积时,应按全面积计入。下沉广场周边开敞外廊处,与外廊开口净高相同宽度范围内的区域不计入下沉广场面积,也不计入室内防火分区面积。如图1.3.3-4;

19.17.《深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3.3-5条:
民用建筑中,哪些功能区域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解析】室内游泳池和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室内溜冰场和滑雪场等冰雪娱乐场所的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19.18.《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汇编(2023年版)》第1.3.1.3条:
全部采用燃烧性能A级材料装饰的消防水池、汽车坡道、游泳池水面、污水沉降池水面、射击场靶道、保龄球道、溜冰场冰面、滑雪场雪面、无可燃物的敞开外廊、敞开阳台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19.19.《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疑难问题研究(培训资料)(2023年版)》问题第5条:
根据《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2013)计算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外走廊的面积时,将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那么,计算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时,是否可按照阳台、外走廊面积的一半计?架空层怎么算防火分区面积?避难走道供两个及以上分区疏散的时候,是否可以不算入分区面积?讨论成果: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

19.20.《四川省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106条: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是否适用于建筑中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计算?哪些功能空间面积可以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建筑核心筒、管道井、电缆井等竖井和疏散楼梯间的面积是否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外廊的面积是否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架空层和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等的面积是否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建筑之间的天桥、连廊等的面积是否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答: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4.1.2条第4款执行,连接两栋建筑物的天桥、开敞式外走廊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防火分区;
19.21.《四川省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111条:
设开敞外廊的建筑,如商业、中小学等,规范未明确开敞外廊,阳台等是否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包括架空层?规范条文解释5.3.1条“防火分区的作用在于发生火灾时,将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此话理解,防火分区应为围合封闭空间,开敞空间,没有围合。没有封闭,是否可以不计入防火分区?
答:开敞式外走廊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防火分区。开敞外廊为室外空间,不需要在防火分区界线处设置防火墙或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
19.22.《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1.3.1条:
以下房间和场所面积可不计入所属防火分区面积:消防水池、生活(消防)水箱间的水箱范围、水族馆的水体水箱、装修材料采用A级的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室内游泳池的水面面积、室内温泉的泡池面积、溜冰场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的雪面面积、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任意一端采用防火卷帘、水幕或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防火分区分隔仅为车辆独立使用的汽车库坡道等;
19.23.《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2021年版)》第3.1.5条:
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可不计入设备用房的建筑面积,同时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24.《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2021年版)》第3.2.1条:
商业综合体的露台、屋顶等区域常作为经营场所,此区域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但应考虑人员疏散;
19.25.《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1年版)》第3.0.2条:
防火分区内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室内游泳池、室内滑雪场的滑雪场地、真冰溜冰场的冰面、消防水池(生活水池)等的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其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滑雪场的滑雪场地、真冰溜冰场的建筑相应构件耐火极限应满足一级耐火等级的相关要求;
19.26.《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2020年版)》第8.2.4.1条:
人防工程内水泵房、污水泵房、水池、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19.27.《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2020年版)》第8.2.4.2条:
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内。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等,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
19.28.《新疆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解答(2021年版)》第7条:
建筑室内的水面、冰面面积可以不记入防火分区面积,这在马上完成的规范修编中已经明确。疏散距离只考虑地面疏散距离满足规范要求,水面部位的疏散距离因火灾危险性小且一般层高较大,可不考虑;
19.29.《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年版)》第1.4.4条:
下沉式广场的回廊是否需要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答:当地下室朝向下沉式广场的外墙与下沉式广场之间的回廊进深不超过6m,该回廊区域仅作为人员通行使用时,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30.《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年版)》第1.4.6条:
消防水池可以不计算防火分区面积吗?
答:消防水池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31.《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导则(2023年版)》第3.0.5条:
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是否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处理意见: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32.《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2022年版)》第2.3.3条:
公共建筑中设于局部夹层且面积很小的设备用房(风机房,面积仅几十平方米),是否需计算防火分区面积?是否可以通过检修爬梯疏散?
答:设于局部夹层的设备用房应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平时无人进入且面积很小的夹层风机房,当设置疏散楼梯确有困难时,可通过检修爬梯进行疏散,其相关防火分隔措施应满足防火规范的要求;
19.33.《《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部分条文执行问题的专家意见(2023年版)》第六条:
关于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的问题。《指南》第3.1.3、4.1.22条关于防火分区面积计算的规定与《防火通规》第4.1.2条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专家意见】1.《指南》第3.1.3条中,除符合《防火通规》第4.1.2条规定的场所外,其余场所均应计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但针对2023年6月1日前已经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通过的项目,对于高层建筑主体部分的防火分区,《指南》第3.1.3条的规定可适用至2023年12月31日;
19.34.《吉林省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标准(2023年版)》第4.1.1条:
除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2条第4款规定的场所之外,浴室的泡池、储水池、水箱间的水箱部分、室内水乐园的水面、保龄球馆的球道区及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防火分隔以外的部分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9.35.《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疑难问答(2023年版)》第1.0.4条:
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是否应计算疏散人数、宽度及距离?架空层怎么算防火分区面积?
答: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但应按其建筑面积计算疏散人数、宽度,其疏散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除视为安全区的架空层外,架空层均应按相关规范进行消防设计;

19.36.《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1.3.9条:
建筑内核心筒、电梯井、管道井、电缆并等坚井和疏散楼梯间的面积是否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解答;建筑核心筒、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等坚井和疏散楼梯间不单独划分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应按建筑每个自然层楼(地)面处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各自楼层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2条《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一2022第311条;《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第3章;
19.37.《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1.3.11条:
保龄球馆的保龄球道区域是否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解答:保龄球馆的保龄球道区域应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2条;
19.38.《厦门市《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技术问题研讨解答(建筑专业)(2023年版)》疑难问题11:
本条规定敞开式外廊、阳台不计防火分区面积,商店的敞开式外廊部分是否需要考虑疏散人数?
交流解答:本条规定仅是不计防火分区,其余关于安全疏散、消防设备设施等相关措施均应按规范设计;
19.39.《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3.3.1条:
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建筑中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的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上述场所需根据使用功能考虑人员疏散并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相关条款的要求;
19.40.《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4.1.7条:
除《防火通规》第4.1.2条、《建规》第3.3.1条规定外,下列场所也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1建筑内生活水箱间的水箱、水族馆的水体水箱、室内温泉的泡池。2连接两座建筑仅供通行使用的天桥、开敞连廊。3室外楼梯、室外扶梯;
19.41.《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3.0(2024年版)》第3.10条:
敞开外廊是否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答复】敞开式外廊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但应根据建筑的实际使用功能,纳入疏散人数计算,例如:商业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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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问题1:商业服务网点疏散楼梯的梯段宽度及疏散距离该如何确定?(27条)
- 问题2:哪些类别的场所属于儿童活动场所?(24条)
- 问题3:哪些类别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商业服务网点内?(32条)
- 问题4:商业服务网点的层高是否有要求?(4条)
- 问题5:位于上部住宅投影范围以外的小型商业用房是否可以认定为商业服务网点?(21条)
- 问题6:独立建造的小型商业用房是否可以认定为商业服务网点?(19条)
- 问题7:商业服务网点是否需要设置消防救援口?(8条)
- 问题8:住宅建筑端头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时,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覆盖建筑长边,如何处理?(16条)
- 问题9:哪些场所为人员密集场所?(24条)
- 问题10:哪些场所为人员密集的厂房?(17条)
- 问题11:疏散走道两侧或一侧的隔墙上的门窗是否需要按照墙体的耐火极限设计?(26条)
- 问题12:哪些特殊场所应定性为(或可不定性为)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43条)
- 问题13:月子中心该如何定性?(20条)
- 问题14:同一座回字型、U字型的民用建筑,其两翼相对外墙之间的间距该如何控制?(21条)
- 问题15:室外停车位与建筑之间的间距该如何控制?(24条)
- 问题16:计算建筑高度时,多少坡度的屋面属于坡屋面?(9条)
- 问题17:建筑高度该如何计算?(35条)
- 问题18:台阶式地坪的建筑高度该如何计算?(19条)
- 问题19:哪些场所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41条)
- 问题20:汽车坡道是否需要计入防火分区面积或是否需要考虑疏散距离?(24条)
- 问题21:一些场所的疏散人数该如何确定?(79条)
- 问题22: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该如何确定?(25条)
- 问题23:两栋建筑之间的天桥、连廊的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26条)
- 问题24:消防车回车场地该如何设置?(26条)
- 问题25:消防车登高救援场地应注意哪些事项?(156条)
- 问题26:计算建筑防火间距时,是否要考虑外挂楼梯、室外疏散楼梯、开敞式外廊、阳台、雨篷等的影响?(24条)
- 问题27:自行车坡道是否可以作为人员的安全出口?(17条)
- 问题28:首层架空层是否可以作为安全出口?(26条)
- 问题29:机动车(非机动车)坡道出地面口部与地上建筑是否有防火间距要求?(10条)
- 问题30:室外疏散楼梯周边范围内开设门窗洞口有何要求?(12条)
- 问题31:建筑屋顶和地下室顶板上开设的诸如消防排烟口、采光、通风等开口与上部建筑之间是否有距离要求?(23条)
- 问题32:出地面楼梯间、排烟竖井等与建筑之间的间距如何控制?(22条)
- 问题33:消防车道离开建筑外墙的距离该如何控制?(30条)
- 问题34:是否可以采用隐形消防车道?(12条)
- 问题35:多层建筑、地下室等是否可以采用剪刀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34条)
- 问题36:消防电梯前室短边2.4m指的是哪个范围内的尺寸?(22条)
- 问题37:当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附设在其他建筑内时,其百人疏散宽度是否可以按《建规》第5.5.20条执行?(4条)
- 问题38:剪刀楼梯是否可以在首层通过同一空间到达室外?(20条)
- 问题39:首层疏散外门该如何定性?(21条)
- 问题40:在“分离式核心筒”住宅建筑中,敞开连廊与住宅建筑外墙围合形成“天井”,对其尺寸及开向“天井”的外窗有什么要求?(19条)
- 问题41:附设在地下汽车库内的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该如何划分?(28条)
- 问题4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应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此4m是否包含雨棚?(23条)
- 问题43:当地下锅炉房、消防水泵房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疏散走道的长度是否有规定?(17条)
- 问题44:两部疏散楼梯间设置距离较近,两疏散楼梯间外窗之间、首层直通室外的疏散门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如何控制?(15条)
- 问题45: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按建筑面积计算疏散人数时,该建筑面积包含哪些部位或场所的面积?(7条)
- 问题46: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设置的配套营业用房的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12条)
- 问题47:儿童活动场所的疏散距离该如何确定?(7条)
- 问题48: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儿童活动场所的防火分隔该如何确定?(10条)
- 问题49: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儿童活动场所的安全出口该如何确定?(9条)
- 问题50:民用建筑内附设的储藏室(库房)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38条)
- 问题51:防火门是否可以按完全开启180°考虑?(15条)
- 问题52:是否可以采用子母防火门作为疏散门?(7条)
- 问题53:相邻两座建筑之间通过设置防火墙以满足防火间距不限的条件时,最近的门窗洞口间距该如何控制?(13条)
- 问题54:实训楼(实训车间)的消防设计该如何定性?(18条)
- 问题55:售楼部应按什么性质的建筑进行消防设计?(10条)
- 问题56:汽车销售4S店应按什么性质的建筑进行消防设计?(19条)
- 问题57:下沉式广场消防设计应注意哪些事项?(40条)
- 问题58:为商场服务的附属库房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22条)
- 问题59:有顶步行街的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13条)
- 问题60: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的电影院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42条)
- 问题61:工业建筑内的夹层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12条)
- 问题62:公共建筑内的夹层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15条)
- 问题63:设备夹层的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12条)
- 问题64:哪些场所或部位不应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66条)
- 问题65:是否可以采用异型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10条)
- 问题66:乳胶漆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能认定为A级?(8条)
- 问题67:疏散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扩大前室、扩大封闭楼梯间、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风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直接开向室外、屋面或室外平台安全区域的疏散门该采用什
- 问题68:非住宅类建筑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内是否可以设置普通电梯?(13条)
- 问题69:建筑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内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内可否设置设备管井检修门?(10条)
- 问题70:当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直通室外时,直通室外的门至疏散楼梯间门或者疏散楼梯梯段的距离该如何控制?(26条)
- 问题71:厂房在首层是否可以通过扩大封闭楼梯间通向室外?单、多层丁、戊类厂房的楼梯间至外门的疏散距离是否不限?(7条)
- 问题72:裙房的消防设计该注意哪些事项?(46条)
- 问题73:裙房首层出入口上方是否需要设置防护挑檐?(6条)
- 问题74:大空间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距离该如何确定?(14条)
- 问题75:地下设备用房的安全出口该如何确定?(14条)
- 问题76:什么情况下剪刀楼梯间两个梯段之间可不设置防火隔墙?(7条)
- 问题77:消防救援口应该设置在建筑内的什么部位或场所?(23条)
- 问题78:不靠外墙的防火分区的消防救援口该如何设置?(12条)
- 问题79:设置在丙类厂房或丙、丁类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与其他部位分隔的防火隔墙上是否可以设窗?(3条)
- 问题80:为厂房、仓库提供服务的配套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厂房、仓库内时,其面积、疏散距离是否有限制?(7条)
- 问题81:什么类型的楼梯间属于敞开楼梯间?(13条)
- 问题82:哪些疏散距离计算时需从楼梯踏步(或相近处)算起?(23条)
- 问题83:当条件受限时,是否可以通过设置双层板、双层墙的方式将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8条)
- 问题84:(半)敞开式厂房、阳台、跃层住宅、楼梯间(电梯间)前室、敞开外廊等部位是否需要满足上下窗槛墙不小于1.20m的规定?(24条)
- 问题85:当民用建筑内的内天井尺寸不满足相关要求且采取别的措施时,天井周边的窗槛墙高度该如何控制?(3条)
- 问题86: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内是否可以设置道路路牙?(4条)
- 问题87:三合一前室消防设计有哪些注意事项?(20条)
- 问题88:哪些场所或部位可以采用推拉门作为疏散门?(11条)
- 问题89:地面机械车库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该如何控制?(9条)
- 问题90:机械车位和充电桩车位是否可以共存?地下车库中机械车位设置为充电车位怎么处理?(2条)
- 问题91:地下汽车库疏散时是否需要考虑机械式车位对疏散距离的影响?(7条)
- 问题92:地下汽车库的电梯厅(非消防电梯前室)与汽车库间除了用防火墙、防火门外,能否采用防火卷帘、防火玻璃隔墙分隔?(12条)
- 问题93:餐饮建筑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5条)
- 问题94:工业建筑内是否可以设置食堂?(3条)
- 问题95:幼儿园建筑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6条)
- 问题96:不同防火分区之间是否共用同一部疏散楼梯间?(36条)
- 问题97:哪些功能场所可以(或不可以)共用安全出口?(29条)
- 问题98:楼梯间平台在人员疏散圆弧线之外突出墙面的柱子或构件,是否为影响疏散的突出物?(2条)
- 问题99:内天井是否可以认定为安全区域?(4条)
- 问题100:“丁”字型内走道上的房间门的安全疏散距离该如何计算?(4条)
- 问题101:计算疏散门净宽时是否需要考虑门把手等附件对疏散净宽的影响?(3条)
- 问题102:屋顶承重构件包括哪些部位或构件?(9条)
- 问题103: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梯段净宽度该如何计算?(3条)
- 问题104:疏散走道、疏散楼梯休息平台净高度该如何控制?(11条)
- 问题105: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应注意哪些事项?(10条)
- 问题106:当地上建筑采用敞开楼梯间作为疏散楼梯时,地下室疏散楼梯与地上疏散楼梯在建筑首层是否可以通过同一个门厅疏散至室外?(9条)
- 问题107:哪些功能场所可以(或不可以)借用(共用)安全出口?(33条)
- 问题108:敞开楼梯间或前室内是否可以设置管井检修门?(9条)
- 问题109:疏散门净宽度与土建门洞口宽度之间的关系该如何确定?(3条)
- 问题110:非高层住宅是否需要设置消防车道?(4条)
- 问题111:多栋工业建筑贴邻建造时,其消防车道该如何设置?(2条)
- 问题112:当仅设置1部疏散楼梯时,建筑首层与其余各层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均各自独立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时,首层建筑面积可否不限?(2条)
- 问题113:外廊式建筑内部设有喷淋,但外廊未设喷淋,外廊的疏散距离是否可以增加25%?(1条)
- 问题114:两栋建筑满足贴临条件贴建时,是否必须设双墙?(3条)
- 问题115:中庭的定义和消防设计应注意哪些问题?(44条)
- 问题116: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库的疏散距离该如何控制?(31条)
- 问题117:住宅是否需要设置消防救援口?(2条)
- 问题118:尽端式消防车道的距离该如何计算?(1条)
- 问题119:当多层工业厂房中部分楼层竖向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时,计算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的5%的面积比时是按该竖向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还是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所在楼层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3条)
- 问题120:直通室外的疏散门能否算作自然排烟口?(9条)
- 问题121:厂房内附设的配套辅助用房的独立安全出口是否可以供厂房的生产区域水平或垂直共用?(5条)
- 问题122:建筑内同一防火分区的疏散走道上是否可以设置门?(1条)
- 问题123:敞开楼梯间是否需要按封闭楼梯间的要求设置可开启外窗?(5条)
- 问题124:敞开楼梯间与疏散走道连接处是否需要设置挡烟设施?(4条)
- 问题125:敞开楼梯间窗户是否可以作为走道自然排烟窗使用?(2条)
- 问题126:与开敞外廊相连的敞开楼梯间是否需要满足相邻开口最近边缘水平不小于1.0m要求?(2条)
- 问题127:建筑层数不大于4层且未采取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的规定是否仅适用于敞开楼梯间?(8条)
- 问题128:独立建造的幼儿园的室内疏散楼梯间是否需要采用封闭楼梯间?(7条)
- 问题129:如何理解《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4.1.4条第2款中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间应分别独立设置?(15条)
- 问题130:敞开外廊的建筑是否可以利用敞开外廊作为其消防救援口?(9条)
- 问题131:“大空间疏散模式”的场所是否可以采用敞开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3条)
- 问题132:高层住宅中的卫生间是否可以作为安全间或避难间?(10条)
- 问题133:哪些场所属于人员密集的场所?(11条)
- 问题134:新兴业态建设工程消防定性该如何确定?(35条)
- 问题135:销售或储存瓶装白酒的商店或仓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该如何确定?(5条)
- 问题136:公共建筑内防火隔墙两侧的窗间墙的距离是否有要求?(5条)
- 问题137:哪些房间属于在电磁场干扰较强的房间?(9条)
- 问题138: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在首层是否可以通过门厅到达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9条)
- 问题139:公寓的消防设计该如何确定?(11条)
- 问题140: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的区域(场所)的消防设计该如何确定?(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