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资源网,实时消防资讯·消防问答·精选优秀消防专题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27:自行车坡道是否可以作为人员的安全出口?(17条)


27.1.《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2.0(2023年版)》第6.0.7条:
【问题1】住宅地下汽车库,人员疏散是否可借用地下自行车库或者设备用房的疏散楼梯?
【答复1】除可借用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外,地下汽车库不得借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若地下自行车库或设备用房属于住宅部分,住宅地下汽车库的人员疏散可借用其疏散楼梯;【问题2】住宅地下汽车库,人员疏散是否可借用自行车库坡道?【答复2】直接通向住宅地下汽车库且满足疏散要求的自行车坡道可作为住宅地下汽车库的安全出口。公共建筑的地下汽车库不能借用相邻自行车库防火分区的坡道作为汽车库的安全出口之一;

27.2.《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2.0(2023年版)》第7.5条:
【问题】自行车库坡道是否可以作为自行车库的安全出口?有没有相关要求,例如是否需要开门、敞开部分与相邻建筑的要求?
【答复】可以。在实际工程中自行车库坡道大致分为直跑坡道和多跑坡道两种形式,不管那种形式的坡道,其出地面段基本都没有顶盖(人防倒塌棚架不计入),属于室外区域。故用于疏散时,可参照室外楼梯的规定设置;为方便自行车推行,坡道与自行车库之间可不设置防火门,但疏散距离应将坡道长度计算在内;

27.3.《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022年版)》第1.4.14条:
地下室防火分区(如自行车库、机房等〉通向地面的坡道可以作为安全出口吗?
答:满足疏散要求的非机动车坡道可作为安全疏散口;

27.4.《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第4.1.29条:
地下一层自行车库直通室外的自用坡道口与自行车库之间可不设防火门,可作为敞开楼梯间用于疏散,但应设置挡烟设施,设施下部距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0m。大开间的自行车库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疏散距离可增加25%;

27.5.《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6.13.4条:
自行车坡道作为安全出口之一时,周围2.0m范围内不应设置门窗洞口;

27.6.《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4.0.13条:
地下自行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是多少?自行车坡道和停车区域是否有防火分隔?自行车库室内任一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按多少控制?地下自行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应超过500m",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为1000㎡。直通室外的自行车库坡道与停车区域之间可不进行防火分隔。自行车库室内任一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7.5m。自行车库坡道可以作为安全出口使用;

27.7.《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4.0.16条:
《建规》第5.5.9条,当满足一定条件时,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那么面积小于1000㎡的地下自行车库是否可利用通往地下汽车库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地下自行车库不能利用通往地下汽车库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地下自行车库本身的防火分区应有2个安全出口,自行车坡道可以作为1个安全出口再加1个安全出口如楼梯、坡道、直接对外的门或通向其他防火分区的门(通向地下车库和商业防火分区的门均不算);

27.8.《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5.2.8条:
当非机动车库地下一层直通室外的踏步式出入口及坡道式出入口与自行车库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作为疏散出口时,应在车库与通道连接处设置挡烟设施,挡烟设施的下缘距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1m;

27.9.《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汇编(2023年版)》第1.6.7条:
1问题描述:非机动车库车辆出入口用做人员安全出口时有何要求?
2参考依据: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均无相关条文的规定。
3参考做法:非机动车出入口用作安全出口时,有台阶的出入口应依据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4.4、7.4.5条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2、5.5.13条要求确定安全出口的类型,并应满足相关标准对该类型安全出口的要求;纯坡道型出入口的坡度不应大于1/12;

27.10.《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6.9条:
地下、半地下非机动车库的坡道式和踏步式出入口能否作为人员安全出口?
答:可作为人员安全出口,但应按封闭或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计;

27.11.《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2022年版)》第7.2.3条:
地下非机动车库直通室外的自用坡道符合人员疏散条件并作为安全出口时,与自行车库之间应设常开乙级防火门;

27.12.《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年版)》第1.6.14条:
非机动车库的安全出口可否利用车辆出入口?
答:非机动车库(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库)的安全出口可以利用非机动车辆出入口,车库内最大疏散距离应符合《建规》第5.5.17条第4款规定;

27.13.《天津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问题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9.6.2条:
自行车坡道作为安全出口之一时,坡道门口周围2.0m范围内不应设置门窗洞口;

27.14.《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3年版)》第1.3.15条:
非机动车坡道能否作为地下机动车库的人员疏散出口?答:非机动车坡道仅可作为非机动车库人员疏散的安全出口,机动车库人员不应借用其疏散,非机动车坡道应根据埋深符合相应疏散楼梯的防火要求。

27.15.《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第4.2.1条:
地下非机动车库直通室外的自用坡道设置有人员行走专用通道时,可作为安全出口;

27.16.《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6.10.8条:
电动自行车库的出入口净宽不应小于1.8m,用于电动自行车推行通向室外坡道的出入口,可作为电动自行车库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7.17.《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5.2.1条:
非机动车库独立设置的直通室外的车辆出入口可兼作人员安全出口。大开间的非机动车库内最远点到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疏散距离可增加25%;

目录导航

问题27:自行车坡道是否可以作为人员的安全出口?(17条)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手机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