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10:非高层住宅是否需要设置消防车道?(7条)
110.1.《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第一册房屋建筑)(2024年版)》第1.2.1.11条: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3条: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多层住宅和别墅类如何执行?
解答:《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3.4.3条,是高层住宅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多层住宅和别墅类建筑不要求,但应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指引》第2.2.1条要求,对于多层住宅建筑,其消防车道距离最不利单元的出入口不应大于80m;
110.2.《北京市《审图常见问题解析一月一答》》2023年1月第四期-房屋建筑-建筑专业第3条:
多层低密度住宅项目消防道路是否可以按照成组考虑,还是必须要求每个住宅建筑都有消防道路到达,且消防道路长边覆盖每栋住宅楼?
答:可以按照成组考虑。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2.4条,除高层民用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m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2条的规定。多层低密度住宅在满足规范要求间距时,可按原组团布置,组团道路为消防车道,其他住宅楼前设宅前路解决搬家、救护车等需要;
110.3.《《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部分条文执行问题的专家意见(2023年版)》第二条:
关于建筑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问题。《防火通规》第3.4.3、3.4.6条,对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1)对于占地面积超过3000㎡的单、多层公建均需沿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增加了单、多层建筑类型的覆盖;
(2)除高层住宅外,单、多层住宅也要求沿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取消了沿周长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的设置方式。这与《建规》第7.1.2、7.2.1条的规定不同,同时针对《指南》第2.1.1、2.1.6条,应该如何执行,存在疑问。
【专家意见】1、《防火通规》第3.4.3条中“占地面积大于3000㎡”指的是单幢公共建筑的占地面积,通过仅用于人员通行的连廊相连的多幢建筑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不大于3000㎡的其他单多层公共建筑的消防车道的设置,可按《指南》第2.1.1条执行。
2、住宅建筑的消防车道应沿长边方向设置。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消防车道距离最不利单元主要出入口的救援路径长度不应大于60m;当沿建筑短边同时设有消防车道时,可按短边方向的消防车道距离最不利单元主要出入口的救援路径长度不大于40m控制,同时长边方向的消防车道距离最不利单元主要出入口的救援路径长度不应大于80m。(附图二-2)
3、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沿一条长边设置确有困难时,可与短边侧结合设置,但在沿其长边设置的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单段长度不应小于该高层建筑长边长度的1/2,同时其各段场地的最小尺寸均应符合规范对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规定。(附图二-3)
4、建筑高度大于50m时,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可不连续布置,但应确保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取消《指南》第2.1.6条第1款(含附图2.1.6-1)的要求,场地可参照《指南》附图2.1.6-2的要求间隔不大于30m布置。
5、《指南》第2.1.6条其余各款内容仍然适用,可继续执行;
110.4.《厦门市《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技术问题研讨解答(建筑专业)(2023年版)》疑难问题5:
1)单多层住宅建筑应设置消防车道,可以利用行驶救护车的宅前路进行消防救援,对应的救援设施可能为消防摩托车,小型消防车等,
也可以达到发生火灾对小住宅建筑的救援的效果,可参照某地方标准设置;
2)小型公共建筑、单多层住宅仍按建规设置道路中心间距不大于160m的消防车道(4m宽可利用市政道路),从消防车道步行80m可达建筑主出入口,且该路径不得有妨碍消防员通行的障碍物,建筑周边有展开救援操作的场地视为满足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3条: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多层住宅和别墅类如何执行?
解答:《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3.4.3条,是高层住宅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多层住宅和别墅类建筑不要求,但应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指引》第2.2.1条要求,对于多层住宅建筑,其消防车道距离最不利单元的出入口不应大于80m;
110.2.《北京市《审图常见问题解析一月一答》》2023年1月第四期-房屋建筑-建筑专业第3条:
多层低密度住宅项目消防道路是否可以按照成组考虑,还是必须要求每个住宅建筑都有消防道路到达,且消防道路长边覆盖每栋住宅楼?
答:可以按照成组考虑。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2.4条,除高层民用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m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2条的规定。多层低密度住宅在满足规范要求间距时,可按原组团布置,组团道路为消防车道,其他住宅楼前设宅前路解决搬家、救护车等需要;
110.3.《《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部分条文执行问题的专家意见(2023年版)》第二条:
关于建筑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问题。《防火通规》第3.4.3、3.4.6条,对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1)对于占地面积超过3000㎡的单、多层公建均需沿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增加了单、多层建筑类型的覆盖;
(2)除高层住宅外,单、多层住宅也要求沿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取消了沿周长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的设置方式。这与《建规》第7.1.2、7.2.1条的规定不同,同时针对《指南》第2.1.1、2.1.6条,应该如何执行,存在疑问。






2、住宅建筑的消防车道应沿长边方向设置。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消防车道距离最不利单元主要出入口的救援路径长度不应大于60m;当沿建筑短边同时设有消防车道时,可按短边方向的消防车道距离最不利单元主要出入口的救援路径长度不大于40m控制,同时长边方向的消防车道距离最不利单元主要出入口的救援路径长度不应大于80m。(附图二-2)
3、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沿一条长边设置确有困难时,可与短边侧结合设置,但在沿其长边设置的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单段长度不应小于该高层建筑长边长度的1/2,同时其各段场地的最小尺寸均应符合规范对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规定。(附图二-3)
4、建筑高度大于50m时,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可不连续布置,但应确保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取消《指南》第2.1.6条第1款(含附图2.1.6-1)的要求,场地可参照《指南》附图2.1.6-2的要求间隔不大于30m布置。
5、《指南》第2.1.6条其余各款内容仍然适用,可继续执行;


1)单多层住宅建筑应设置消防车道,可以利用行驶救护车的宅前路进行消防救援,对应的救援设施可能为消防摩托车,小型消防车等,
也可以达到发生火灾对小住宅建筑的救援的效果,可参照某地方标准设置;
2)小型公共建筑、单多层住宅仍按建规设置道路中心间距不大于160m的消防车道(4m宽可利用市政道路),从消防车道步行80m可达建筑主出入口,且该路径不得有妨碍消防员通行的障碍物,建筑周边有展开救援操作的场地视为满足要求;


110.5.《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疑难问题解答(2025年版)》第1.5.1条:
低、多层建筑如何设置消防车道?
答:消防车道距离低、多层建筑的主要出入口的行走距离不应大于80m;
110.6.《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3.0(2024年版)》第6.11条:
【问题】高层住宅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多层、低层住宅(别墅)应如何设置?
【答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3条规定,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3.4.3条规定了消防车道设置的性能要求,但规范未限定消防车道的形式和尺寸,允许根据建筑特征和当地消防车辆配备情况,在满足消防车安全、快速通行的前提下,确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具体执行时,住宅建筑应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5条设置消防车道,其中高层住宅建筑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1.2、7.1.8条设置消防车道,单、多层住宅建筑按照第7.1.8条设置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根据单、多层住宅建筑的实际规模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情况确定消防车道的形式和尺寸。消防车道与消防车辆对应情况可参考国家文物局编制的《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表4.2.3:消防车道与消防装备对应表”或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技术标准》DG/TJ08-2409-2022“表5.2.3:小区道路与消防车辆对应表”。成组布置的住宅组团内也应满足以上要求;
110.7.《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5年版)》第1.2.4条:
(补充GB55037-2022第3.4.1、3.4.3条)规模较小的单、多层民用建筑应设置可通行消防车并与外部公路或街道连通的道路,确有困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多层建筑物成组布置时,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组内每栋建筑与环形消防车道之间应设置可供微型消防车、消防摩托通行且满足救援要求的道路;2单、多层建筑物未成组布置时,应设置可供微型消防车、消防摩托通行且满足救援要求的道路。注:对于小型建筑如会所、别墅、二层及以下沿街商铺等,均设置4m宽消防车道不尽合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规范编制组在全国宣贯时也已明确此类做法;
低、多层建筑如何设置消防车道?
答:消防车道距离低、多层建筑的主要出入口的行走距离不应大于80m;
110.6.《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3.0(2024年版)》第6.11条:
【问题】高层住宅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多层、低层住宅(别墅)应如何设置?
【答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3条规定,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3.4.3条规定了消防车道设置的性能要求,但规范未限定消防车道的形式和尺寸,允许根据建筑特征和当地消防车辆配备情况,在满足消防车安全、快速通行的前提下,确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具体执行时,住宅建筑应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5条设置消防车道,其中高层住宅建筑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1.2、7.1.8条设置消防车道,单、多层住宅建筑按照第7.1.8条设置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根据单、多层住宅建筑的实际规模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情况确定消防车道的形式和尺寸。消防车道与消防车辆对应情况可参考国家文物局编制的《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表4.2.3:消防车道与消防装备对应表”或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技术标准》DG/TJ08-2409-2022“表5.2.3:小区道路与消防车辆对应表”。成组布置的住宅组团内也应满足以上要求;
110.7.《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5年版)》第1.2.4条:
(补充GB55037-2022第3.4.1、3.4.3条)规模较小的单、多层民用建筑应设置可通行消防车并与外部公路或街道连通的道路,确有困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多层建筑物成组布置时,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组内每栋建筑与环形消防车道之间应设置可供微型消防车、消防摩托通行且满足救援要求的道路;2单、多层建筑物未成组布置时,应设置可供微型消防车、消防摩托通行且满足救援要求的道路。注:对于小型建筑如会所、别墅、二层及以下沿街商铺等,均设置4m宽消防车道不尽合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规范编制组在全国宣贯时也已明确此类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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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问题1:商业服务网点疏散楼梯的梯段宽度及疏散距离该如何确定?(27条)
- 问题2:哪些类别的场所属于儿童活动场所?(24条)
- 问题3:哪些类别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商业服务网点内?(36条)
- 问题4:商业服务网点的层高是否有要求?(4条)
- 问题5:位于上部住宅投影范围以外的小型商业用房是否可以认定为商业服务网点?(21条)
- 问题6:独立建造的小型商业用房是否可以认定为商业服务网点?(21条)
- 问题7:商业服务网点是否需要设置消防救援口?(8条)
- 问题8:住宅建筑端头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时,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覆盖建筑长边,如何处理?(17条)
- 问题9:哪些场所为人员密集场所?(26条)
- 问题10:哪些场所为人员密集的厂房?(18条)
- 问题11:疏散走道两侧或一侧的隔墙上的门窗是否需要按照墙体的耐火极限设计?(34条)
- 问题12:哪些特殊场所应定性为(或可不定性为)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45条)
- 问题13:月子中心该如何定性?(21条)
- 问题14:同一座回字型、U字型的民用建筑,其两翼相对外墙之间的间距该如何控制?(22条)
- 问题15:室外停车位与建筑之间的间距该如何控制?(26条)
- 问题16:计算建筑高度时,多少坡度的屋面属于坡屋面?(9条)
- 问题17:建筑高度该如何计算?(36条)
- 问题18:台阶式地坪的建筑高度该如何计算?(20条)
- 问题19:哪些场所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41条)
- 问题20:汽车坡道是否需要计入防火分区面积或是否需要考虑疏散距离?(27条)
- 问题21:一些场所的疏散人数该如何确定?(82条)
- 问题22: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该如何确定?(26条)
- 问题23:两栋建筑之间的天桥、连廊的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27条)
- 问题24:消防车回车场地该如何设置?(26条)
- 问题25:消防车登高救援场地应注意哪些事项?(163条)
- 问题26:计算建筑防火间距时,是否要考虑外挂楼梯、室外疏散楼梯、开敞式外廊、阳台、雨篷等的影响?(29条)
- 问题27:自行车坡道是否可以作为人员的安全出口?(20条)
- 问题28:首层架空层是否可以作为安全出口?(28条)
- 问题29:机动车(非机动车)坡道出地面口部与地上建筑是否有防火间距要求?(10条)
- 问题30:室外疏散楼梯周边范围内开设门窗洞口有何要求?(12条)
- 问题31:建筑屋顶和地下室顶板上开设的诸如消防排烟口、采光、通风等开口与上部建筑之间是否有距离要求?(26条)
- 问题32:出地面楼梯间、排烟竖井等与建筑之间的间距如何控制?(23条)
- 问题33:消防车道离开建筑外墙的距离该如何控制?(31条)
- 问题34:是否可以采用隐形消防车道?(14条)
- 问题35:多层建筑、地下室等是否可以采用剪刀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37条)
- 问题36:消防电梯前室短边2.4m指的是哪个范围内的尺寸?(23条)
- 问题37:当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附设在其他建筑内时,其百人疏散宽度是否可以按《建规》第5.5.20条执行?(5条)
- 问题38:剪刀楼梯是否可以在首层通过同一空间到达室外?(21条)
- 问题39:首层疏散外门该如何定性?(25条)
- 问题40:在“分离式核心筒”住宅建筑中,敞开连廊与住宅建筑外墙围合形成“天井”,对其尺寸及开向“天井”的外窗有什么要求?(22条)
- 问题41:附设在地下汽车库内的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该如何划分?(31条)
- 问题4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应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此4m是否包含雨棚?(23条)
- 问题43:当地下锅炉房、消防水泵房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疏散走道的长度是否有规定?(17条)
- 问题44:两部疏散楼梯间设置距离较近,两疏散楼梯间外窗之间、首层直通室外的疏散门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如何控制?(17条)
- 问题45: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按建筑面积计算疏散人数时,该建筑面积包含哪些部位或场所的面积?(7条)
- 问题46: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设置的配套营业用房的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12条)
- 问题47:儿童活动场所的疏散距离该如何确定?(8条)
- 问题48: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儿童活动场所的防火分隔该如何确定?(10条)
- 问题49: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儿童活动场所的安全出口该如何确定?(9条)
- 问题50:民用建筑内附设的储藏室(库房)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39条)
- 问题51:防火门是否可以按完全开启180°考虑?(15条)
- 问题52:是否可以采用子母防火门作为疏散门?(9条)
- 问题53:相邻两座建筑之间通过设置防火墙以满足防火间距不限的条件时,最近的门窗洞口间距该如何控制?(15条)
- 问题54:实训楼(实训车间)的消防设计该如何定性?(19条)
- 问题55:售楼部应按什么性质的建筑进行消防设计?(10条)
- 问题56:汽车销售4S店应按什么性质的建筑进行消防设计?(21条)
- 问题57:下沉式广场消防设计应注意哪些事项?(40条)
- 问题58:为商场服务的附属库房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23条)
- 问题59:有顶步行街的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13条)
- 问题60: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的电影院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43条)
- 问题61:工业建筑内的夹层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12条)
- 问题62:公共建筑内的夹层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17条)
- 问题63:设备夹层的消防设计该如何执行?(12条)
- 问题64:哪些场所或部位不应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67条)
- 问题65:是否可以采用异型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11条)
- 问题66:乳胶漆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能认定为A级?(8条)
- 问题67:疏散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扩大前室、扩大封闭楼梯间、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风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直接开向室外、屋面或室外平台安全区域的疏散门该采用什类型的门?(27条)
- 问题68:非住宅类建筑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内是否可以设置普通电梯?(13条)
- 问题69:建筑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内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内可否设置设备管井检修门?(12条)
- 问题70:当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直通室外时,直通室外的门至疏散楼梯间门或者疏散楼梯梯段的距离该如何控制?(29条)
- 问题71:厂房在首层是否可以通过扩大封闭楼梯间通向室外?单、多层丁、戊类厂房的楼梯间至外门的疏散距离是否不限?(7条)
- 问题72:裙房的消防设计该注意哪些事项?(47条)
- 问题73:裙房首层出入口上方是否需要设置防护挑檐?(6条)
- 问题74:大空间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距离该如何确定?(15条)
- 问题75:地下设备用房的安全出口该如何确定?(15条)
- 问题76:什么情况下剪刀楼梯间两个梯段之间可不设置防火隔墙?(7条)
- 问题77:消防救援口应该设置在建筑内的什么部位或场所?(23条)
- 问题78:不靠外墙的防火分区的消防救援口该如何设置?(13条)
- 问题79:设置在丙类厂房或丙、丁类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与其他部位分隔的防火隔墙上是否可以设窗?(3条)
- 问题80:为厂房、仓库提供服务的配套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厂房、仓库内时,其面积、疏散距离是否有限制?(7条)
- 问题81:什么类型的楼梯间属于敞开楼梯间?(13条)
- 问题82:哪些疏散距离计算时需从楼梯踏步(或相近处)算起?(24条)
- 问题83:当条件受限时,是否可以通过设置双层板、双层墙的方式将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9条)
- 问题84:(半)敞开式厂房、阳台、跃层住宅、楼梯间(电梯间)前室、敞开外廊等部位是否需要满足上下窗槛墙不小于1.20m的规定?(26条)
- 问题85:当民用建筑内的内天井尺寸不满足相关要求且采取别的措施时,天井周边的窗槛墙高度该如何控制?(3条)
- 问题86: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内是否可以设置道路路牙?(4条)
- 问题87:三合一前室消防设计有哪些注意事项?(20条)
- 问题88:哪些场所或部位可以采用推拉门作为疏散门?(14条)
- 问题89:地面机械车库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该如何控制?(9条)
- 问题90:机械车位和充电桩车位是否可以共存?地下车库中机械车位设置为充电车位怎么处理?(2条)
- 问题91:地下汽车库疏散时是否需要考虑机械式车位对疏散距离的影响?(7条)
- 问题92:地下汽车库的电梯厅(非消防电梯前室)与汽车库间除了用防火墙、防火门外,能否采用防火卷帘、防火玻璃隔墙分隔?(12条)
- 问题93:餐饮建筑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5条)
- 问题94:工业建筑内是否可以设置食堂?(3条)
- 问题95:幼儿园建筑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6条)
- 问题96:不同防火分区之间是否共用同一部疏散楼梯间?(38条)
- 问题97:哪些功能场所可以(或不可以)共用安全出口?(29条)
- 问题98:楼梯间平台在人员疏散圆弧线之外突出墙面的柱子或构件,是否为影响疏散的突出物?(2条)
- 问题99:内天井是否可以认定为安全区域?(4条)
- 问题100:“丁”字型内走道上的房间门的安全疏散距离该如何计算?(4条)
- 问题101:计算疏散门净宽时是否需要考虑门把手等附件对疏散净宽的影响?(3条)
- 问题102:屋顶承重构件包括哪些部位或构件?(9条)
- 问题103: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梯段净宽度该如何计算?(5条)
- 问题104:疏散走道、疏散楼梯休息平台净高度该如何控制?(13条)
- 问题105: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应注意哪些事项?(10条)
- 问题106:当地上建筑采用敞开楼梯间作为疏散楼梯时,地下室疏散楼梯与地上疏散楼梯在建筑首层是否可以通过同一个门厅疏散至室外?(10条)
- 问题107:哪些功能场所可以(或不可以)借用(共用)安全出口?(33条)
- 问题108:敞开楼梯间或前室内是否可以设置管井检修门?(11条)
- 问题109:疏散门净宽度与土建门洞口宽度之间的关系该如何确定?(3条)
- 问题110:非高层住宅是否需要设置消防车道?(7条)
- 问题111:多栋工业建筑贴邻建造时,其消防车道该如何设置?(2条)
- 问题112:当仅设置1部疏散楼梯时,建筑首层与其余各层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均各自独立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时,首层建筑面积可否不限?(3条)
- 问题113:外廊式建筑内部设有喷淋,但外廊未设喷淋,外廊的疏散距离是否可以增加25%?(1条)
- 问题114:两栋建筑满足贴临条件贴建时,是否必须设双墙?(4条)
- 问题115:中庭的定义和消防设计应注意哪些问题?(44条)
- 问题116: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库的疏散距离该如何控制?(32条)
- 问题117:住宅是否需要设置消防救援口?(4条)
- 问题118:尽端式消防车道的距离该如何计算?(1条)
- 问题119:当多层工业厂房中部分楼层竖向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时,计算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的5%的面积比时是按该竖向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还是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所在楼层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4条)
- 问题120:直通室外的疏散门能否算作自然排烟口?(9条)
- 问题121:厂房内附设的配套辅助用房的独立安全出口是否可以供厂房的生产区域水平或垂直共用?(5条)
- 问题122:建筑内同一防火分区的疏散走道上是否可以设置门?(1条)
- 问题123:敞开楼梯间是否需要按封闭楼梯间的要求设置可开启外窗?(5条)
- 问题124:敞开楼梯间与疏散走道连接处是否需要设置挡烟设施?(5条)
- 问题125:敞开楼梯间窗户是否可以作为走道自然排烟窗使用?(2条)
- 问题126:与开敞外廊相连的敞开楼梯间是否需要满足相邻开口最近边缘水平不小于1.0m要求?(3条)
- 问题127:建筑层数不大于4层且未采取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的规定是否仅适用于敞开楼梯间?(9条)
- 问题128:独立建造的幼儿园的室内疏散楼梯间是否需要采用封闭楼梯间?(7条)
- 问题129:如何理解《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4.1.4条第2款中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间应分别独立设置?(16条)
- 问题130:敞开外廊的建筑是否可以利用敞开外廊作为其消防救援口?(10条)
- 问题131:“大空间疏散模式”的场所是否可以采用敞开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3条)
- 问题132:高层住宅中的卫生间是否可以作为安全间或避难间?(11条)
- 问题133:哪些场所属于人员密集的场所?(12条)
- 问题134:新兴业态建设工程消防定性该如何确定?(35条)
- 问题135:销售或储存瓶装白酒的商店或仓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该如何确定?(5条)
- 问题136:公共建筑内防火隔墙两侧的窗间墙的距离是否有要求?(5条)
- 问题137:哪些房间属于在电磁场干扰较强的房间?(9条)
- 问题138: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在首层是否可以通过门厅到达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9条)
- 问题139:公寓的消防设计该如何确定?(12条)
- 问题140: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的区域(场所)的消防设计该如何确定?(11条)
- 问题141: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内设置或预留汽车充电设施时有什么防火要求?(1条)
- 问题142: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的独立式、联排住宅建筑安全疏散有什么要求?(2条)
- 问题143:地下与地上的疏散楼梯在首层通过同一疏散走道直通室外,该疏散走道的宽度该如何确定?(1条)
- 问题144:疏散楼梯间在首层直通室外的门或建筑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的门(首层门厅大门)与相邻门、窗、洞口水平距离是否不应小于1.0m(1条)?
- 问题145:防火墙两侧是否需要两侧的门、窗、洞口均设置乙级防火门窗还是单侧设置即可?(2条)
- 问题146:住宅入户门之间水平距离是否要控制不小于1.0m?(1条)
- 问题147:住宅建筑以外的多种功能组合建造的建筑的消防电梯该如何设置?(7条)
- 问题148:独立的消防电梯前室内是否可以开设通向封闭楼梯间的门?(6条)
- 问题149: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是否需要有直通消防电梯的入口或通道?(5条)
- 问题150:独立设置的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应向哪个方向开启?(2条)
- 问题151:公共建筑中地下室的封闭楼梯间是否可以通过首层的地上扩大封闭楼梯间疏散?(2条)
- 问题152:多个层数不大于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大于50人的公共建筑,是否每个建筑单元只需设一个安全出口?(1条)
- 问题153:首层局部架空的建筑,当上层面积大于架空层面积时,如何确定是否需要设置消防车道?(1条)
- 问题154:商业建筑内设有与地下车库连通的自动扶梯时,自动扶梯部分与周围连通空间的防火分隔该如何确定?(1条)
- 问题155:民用建筑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疏散距离如何确定?(1条)
- 问题156:地下车库中的学生接送等候区的消防设计应如何确定?(2条)
- 问题157:住宅建筑的地下室能否采用设置在采光井的垂直金属爬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2条)
- 问题158:如何确定高层公共建筑的主体投影范围内、仅供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楼层使用的独立疏散楼梯间的形式?(1条)
- 问题159:地下车库防火单元作为疏散用的连通门有何要求?(1条)
- 问题160:二层及以上楼层设置了两个疏散楼梯的住宅其两个疏散楼梯在首层门厅是否可以合并一个安全出入口?(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