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分类
- 消防专题
-
- 规范标准应用
- 消防产品监管原则
- 新规解读
- 规范·专题·文件汇总
- 防火单元·底层逻辑
- 安全疏散·底层逻辑
- 基础专题
- 建筑高度和层数
- 防火间距
- 灭火救援
- 安全疏散
- 安全疏散距离
- 安全疏散人数·净宽度
- 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 消防电梯
- 防火分隔
- 防火涂料
- 工业建筑
- 主要建筑功能的消防要求
- 主要建筑部位的消防要求
- 住宅建筑
- 商业服务网点
- 汽车库
- 电动汽车库
- 消防水源及给水设施
- 消防水泵&泵房
- 消火栓系统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系统
- 灭火器
- 防烟排烟系统
- 消防控制室
- 消防设施-供配电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 报警联动-设计验收
- 给排水消防问题集锦
- 消防问答
- 解读及应用-释疑
- 磐龙讲堂:特殊消防设计、性能化设计
- 磐龙讲堂:消防气瓶-定期检验
气体灭火和排烟冲突问题
1.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冲突,应该怎么合理设置?
2.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不设置排烟设施是否可以?(房间满足设置机械排烟的要求)
仓鼠 2026-01-23 17:34
1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设置气体的地方除了个把工作人员维护需求外一般没什么人在里面工作吧,这里本来就没排烟要求。而且里面的烟感温感是连到气体灭火控制器的独立系统,是不经过报警主机联动的,你的风机也联动不起来。
你确认你这里是排烟风机而不是事故风机?这两种风机是不一样的,气体区域有事故风机灭火后排气换气用倒是有的。
潘天坤 2026-01-23 18:02
1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1、不算冲突,两个系统允许同时存在,但是要保证两个系统同时设置时灭火系统能够有效灭火(例如不应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的方式自动开启系统排烟),如果无法保证可能要综合考虑是否设置排烟系统
2、对于需要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 当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等在灭火剂释放前必须关闭通风系统、防护区开口的灭火系统时, 允许将排烟系统改为事故通风系统

消防网友68723 2026-01-24 09:33
1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1、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3.2.9 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2、建规8.5.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事实证明,丙类仓库和丙类厂房的火灾往往会产生大量浓烟,不仅加速了火灾的蔓延,而且增加了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的难度。在建筑内采取排烟措施,尽快排除火灾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和热量,对于提高灭火救援的效果、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赵吏 2026-01-25 11:04
2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6.0.4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备注:原强条,被通用规范废止)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7.2.8 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场所(防护区),不应设置火灾时的排烟设施,但应按规定设置灭火后的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风量按换气次数5~8次/小时确定,排风口应直接通至室外。
《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2025年版):8.1.4 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场所,不应设置排烟设施。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应设灭火后的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风量按换气次数6~8次/小时确定,排风口应直接通至室外。
因此,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设置了气体灭火系统(全淹没式),就不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