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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们,关于自然排烟的问题,请教下。
近期做这样一个项目,图审提出我从来没见过的说法,请大家帮忙看看,怎么解决。
他提出:
1、当公共建筑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均需设置排烟时,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回廊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GB 51251-2017 -4.6.3.4 ,公共走道设2%的可开启外窗,该层其余所有房间应设排烟设施,并标好防烟分区面积,清晰高度,储烟仓厚度,自然排烟窗有效开启面积。(目前只有过道设防烟设施)。
我就很奇怪,走廊都能自然排烟了,且清晰高度、储烟仓、自然排烟窗的开启面积都标了,为何那些只是20-30平方米的小房间,也需要标呢?有什么依据吗?
问题2:走道内有2间房间没有直通室外的房间,但是面积才是10来平方米的,由于我们是走道内自然排烟是按2%计算的,他说不允许这样! 还让我们自己看规范,请问有这样的说法吗? 是不是非要两侧开2平方米才可以?
老师,这种客房一排过去的,合计面积超过200平方的,他们都有独自的外窗,审图让我标上去也没有什么。
只是现在有2间小房间是没有外窗的,这个就难办了。走道两头又不能开2平方米的外窗。
但是走廊内开外墙开启的窗大于2%很多。 这个真的不好办!僵持不下来,估计要为了2个房间做套排烟风机了!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