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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的甲类仓库,需要设置火自报系统吗?
石油化工企业的甲类仓库,需要设置火自报系统吗?石化规8.12条没有对库房要求,可以不上吗?
EHS专家-DL 2025-12-3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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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需要设置自报。首先得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8.3.3 除住宅建筑的燃气用气部位外,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石油化工甲类仓库属于“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另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160-2008(2018年版)》8.12.1 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公用及辅助生产设施、全厂性重要设施和区域性重要设施的火灾危险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电话报警。(强条),早期探测与报警是防止灾难性事故的关键防线,属本质安全需求。
涛涛呀 2025-12-3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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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甲类仓库未被列入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范围。规范明确要求的对象主要是丙类高层或地下仓库等。部分行业标准或地方文件(如《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指出,甲类仓库是否设置火自报系统应依据专门的国家标准;若无明确要求,不设置也不违反规范。由于甲类仓库存储物质具有高度易燃、爆炸风险,设置火自报系统可能增加电气火花引发事故的概率。规范更强调通过工艺防火、防爆通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等本质安全措施进行防控。若甲类仓库内同时含有丙类物料,或地方/行业标准有特殊要求时,可酌情考虑设置,但其作用有限,且需符合防爆设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