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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洁净厂房08规范规定满足条件不需要设置机械排烟,但2万的洁净厂房也未设置自然排烟,是否需要增设机械排烟或者必须开设窗口满足自然排烟才可满足安全条件,
电子洁净厂房08规范规定满足条件不需要设置机械排烟,但2万的洁净厂房也未设置自然排烟,是否需要增设机械排烟或者必须开设窗口满足自然排烟才可满足安全条件,
潘天坤 2024-07-23 12:21 0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请问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是什么?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高度分别是多少?是否存在无可开启外窗的房间
需要判定建筑是否需要设置排烟设施,可以参照建规GB50016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相关设防条件,符合排烟设施的设防条件,应设置排烟设施,如果不符合则不需要设置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第8.2.2条规定:除不适合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不设置排烟设施外,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采取排烟等烟气控制措施:
1 建筑面积大于3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生产场所;
3 除高温生产工艺的丁类厂房外,其他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丁类生产场所;
4 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丁类生产场所;
5 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丙类库房;
6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地上第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其他楼层且房间总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7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房间;
8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9 中庭;
10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厂房或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或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民用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第8.2.5条规定:
建筑中下列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无可开启外窗的房间或区域应设置排烟设施:1 建筑面积大于50㎡的房间;2 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总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区域。
潘天坤 回复: 消防网友82682024-07-24 09:43
根据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相关要求,洁净厂房中的疏散走廊,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洁净厂房排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目前来看已经违反规范要求
同时2008年版专业规范年代久远,规范也提及排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建规GB50016要求,所以可以要求设置排烟设施,建议楼主多与区域内设计、审查及验收专家交流,具体以他们意见为准
上述为根据国家规范的个人理解,不一定正确,有些地区技术文件可能有特别规定,建议结合地区技术文件和地区设计、审查、验收专家们的意见综合考虑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第7.6.1条规定:洁净厂房中的疏散走廊,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第7.6.2条规定:洁净厂房排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万平方,丙类一级,参照建规简直上的不能再上了,现在设计采用08的电子洁净厂房规范,其中一条满足人员和疏散可不上机械排烟,纠结就在这,也没提自然排烟需要不需要,这就是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