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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大神解答,一类高层公建全楼装修,这个装修项目是否认定为特殊工程,谢谢!

一栋建成于2012年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52米的宿舍楼,现在进行既有建筑改造,全楼装修,但是装修内容中不涉及消防系统的改造,只把消防的末端设备,如手报、喷淋头进行了换新,装修后仍为一类高层公建,使用用途定为公寓式住宅,请问现在的这个装修项目是否应该定义为特殊工程呢

黄浩mz | 2024-06-07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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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4

志强 2024-06-11 09:05 00 [回复]举报

主要看工程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一类高本身就是特殊建设工程。全楼装修,但是装修内容中不涉及消防系统的改造,只是刷涂料可以不报验收,但涉及到平面布局,装修材料就应当设计出图,审查、报验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代号风筝 2024-06-11 09:08 00 [回复]举报

特殊

phone0224 2024-06-11 11:03 00 [回复]举报

按照国家建设部的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其实是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范围的。每个省份应该都会出相应的细则,比如,《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中就明确明确规定了使用范围包括既有建筑改造。所以如果楼主的项目在浙江省内的话就应该定义为特殊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

潘天坤 2024-06-16 10:31 00 [回复]举报

特殊工程的认定可以按照58号令来

然后既有建筑改造及装修项目比较复杂,建筑面积等等的认定存在争议,所以不同设计、审查、验收人员可能都有不同的意见。

建议结合地区技术文件和地区内设计、审查、验收专家们的意见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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