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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分多个防火分区时,考虑空间利用率,消防补风是否可以多个防火分区共用一台消防补风风机?
根据规范:当建筑的机械排烟系统沿水平方向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那么消防补风系统可否按最大排烟风机风量的50%以上设计?多个防火分区共用一台消防补风机,穿越防火分区的管道处加70度防火阀,每个防火分区的排烟风机均联动此补风机启动,是否可行?
依据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