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分类
- 消防专题
-
- 规范标准应用
- 规范·专题·文件汇总
- 新规解读
- 基础专题
- 建筑高度和层数
- 防火间距
- 灭火救援
- 安全疏散
- 安全疏散距离
- 安全疏散人数·净宽度
- 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 消防电梯
- 防火分隔
- 防火涂料
- 工业建筑
- 主要建筑功能的消防要求
- 主要建筑部位的消防要求
- 住宅建筑
- 商业服务网点
- 汽车库
- 电动汽车库
- 消防水源及给水设施
- 消防水泵&泵房
- 消火栓系统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系统
- 灭火器
- 防烟排烟系统
- 消防控制室
- 消防设施-供配电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 报警联动-设计验收
- 给排水消防问题集锦
- 消防问答
- 解读及应用-释疑
灭火器首次维修年限统一调整为3年?是强制的吗?
现在很多公众号都在说新标准灭火器首次维修年限统一调整为3年
《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T/CPQS XF003-2023
第4.4.2.2条规定:灭火器自出厂之日起,使用期限满 3 年应进行首次维修:当使用环境、防护要求等发生变化时,首次维修时间应适当提前。
并说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中的第5.4.1、5.4.2、5.4.3、5.4.4条 已废止。
按我理解《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只是废除了条文的强制性,变为一般性,并不是废止。
请大神确认这个消息的准确性?这个团体标准是强制性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