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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独立疏散楼梯问题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2019年版)3.2.2 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但应符合下列规定:2、应设独立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如果建筑是3层,3楼是办公区域,2楼是幼儿园,请问幼儿园的两部疏散楼梯都要独立设置吗?
牛丫头消防课堂 2025-11-19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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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规范条文说明解释的比较到位
目前有些托儿所、幼儿园与商业、娱乐等建筑合建,这些建筑容易发生火灾,与这些建筑合建,对幼儿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因此规定托儿所、幼儿园仅能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这些建筑相对管理规范,发生火灾的几率比较小。
为保证婴幼儿的安全,规定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因为婴幼儿身体情况与成人不同,体质弱,行走能力差,如果与其他建筑共用疏散楼梯,一是幼儿用的楼梯与成人的楼梯踏步高度、宽度不同,成人使用的楼梯不适宜儿童使用;二是在紧急情况下,幼儿与成人共用一个楼梯疏散对幼儿的身体会造成伤害。因此,对合建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安全疏散及出口作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