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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水池取水口与建筑物的距离无法满足15m的问题
问题一:消防水池四周被建筑物包围,距四周建筑物间距均为10m,如按规范设置取水口无法满足“不宜”小于15m的要求,是否也可以?
问题二:如将取水口引至满足距建筑物15m要求的开阔地,消防水池距离开阔地很远,连通管长度达到100m左右,是否允许,对于连通管的长度是否有要求?
问题三:消防水池大于1000立分成4格,是否4格水池均需设置取水口连通管然后汇到一根取水口主管上,还是仅在其中一格设置消防取水口即可?
刘丽波 2021-05-19 15:34 1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问题一,确有困难,可以。
问题二,联通管长度规范无要求,此种方案也可以,只是联通管埋深大,管径粗,施工造价有点高。
问题三,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大于1000立方,分隔独立使用的两座即可,不用再分隔。如果每座消防水池均储存室外消防用水,均需要设置取水口。
fendou44 回复: 刘丽波2021-09-11 10:48
老师请问如果两格消防水池各储存一半的室外消防用水量,那么这两格水池是需要分别独立设置消防取水口(如图一)?还是可以将两格水池的取水口连通管合并到一根主管上做一个取水口即可(如图二)?
fendou44 回复: 刘丽波2021-09-13 10:11
老师如果是大于1000立的消防水池分成两座消防水池(也都储存室外消防用水)这种情况呢?取水口是必须分开独立设置,还是也可以合并一起做一个取水口?
老师对于问题三,如果消防水池1200立,首先要分成两座,这个我知道,但是分隔两座以后每座消防水池的容量又大于500立了,这种情况,不需要按规范所说的,大于500立要分隔成两格进行处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