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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中有没有类似于GB50016中5.3.2关于民用建筑上下层贯通合计防护分区面的说法?
工业建筑中有没有类似于GB50016中5.3.2关于民用建筑上下层贯通合计防护分区面的说法?现在遇到一个丙类多层厂房,各层由简易升降梯运送货物,升降是敞开的,没有专门的电梯井道。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合计各层的面积作为防火分区面积?依据是什么?
安洪全 2023-10-09 08:46 2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4.1.2 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铁车站、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综合其高度(埋深)、使用功能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根据有利于消防救援、控制火灾及降低火灾危害的原则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内横向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且防火分隔应保证火灾不会蔓延至相邻防火分区;
2 建筑内竖向按自然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时,除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楼层中在火灾时未封闭的开口所连通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3 高层建筑主体与裙房之间未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应按高层建筑主体的相应要求划分;
4 除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外,其他建筑面积均应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