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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仓库可否用作丙类厂房

我司现有一栋丙类2项 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仓库,现在有一企业希望租赁并用做坚果类食品生产厂房(火灾危险性初步估计同为丙类),并且按照近期消防救援局下发的厂房仓库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向我司提出了变更用途申请,现在我司也不知道到底是否该同意变更使用,因为无法确定改变使用性质是否符合现有法律规定,所以请问各位专家,在不改变原有建筑消防平面布局前提下,改变使用功能是否违法

小匚 | 2023-08-03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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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1

无名之辈 2023-08-03 13:42 00 [回复]举报

让承租方找有设计资质的公司出设计图纸,整体上应该是差不多,仓库的建筑构件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总平面布局等方面应该可以满足相同火灾危险性厂房的要求,但在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方面会存在较大的矛盾冲突,应该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确认一下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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