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分类
- 消防专题
-
- 规范标准应用
- 规范·专题·文件汇总
- 新规解读
- 基础专题
- 建筑高度和层数
- 防火间距
- 灭火救援
- 安全疏散
- 安全疏散距离
- 安全疏散人数·净宽度
- 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 消防电梯
- 防火分隔
- 防火涂料
- 工业建筑
- 主要建筑功能的消防要求
- 主要建筑部位的消防要求
- 住宅建筑
- 商业服务网点
- 汽车库
- 电动汽车库
- 消防水源及给水设施
- 消防水泵&泵房
- 消火栓系统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系统
- 灭火器
- 防烟排烟系统
- 消防控制室
- 消防设施-供配电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 报警联动-设计验收
- 给排水消防问题集锦
- 消防问答
- 解读及应用-释疑
丙类固体立体仓库
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11第5.2.1条第2款“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高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每个防火隔间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其他丙类仓库;”——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问题:高度虽然超过32米,但是储存丙类固体的单层立体仓库,其设有消防喷淋、火灾报警、有线电视监控等消防设施,是否可确定其为单层丙类仓库?是否要满足一级耐火等级?防火分区该如何确定?
谢谢啦!
谢谢。我们在工程上曾碰到高度超过32米,但是有多层货架的自动化立体仓库,往往纠结是否能按单层仓库进行相关防火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