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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公示牌上面,担任消防项目负责人和中级操作员都是同一个人,可行吗
江西南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委托单位消防维保项目,维保公示牌上面,担任消防项目负责人和中级操作员都是同一个人,可行吗,电话总队说可行
EHS-DL 2026-05-0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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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问清楚,一般职责不同不应该由一人兼任。网络上查询案例,东莞就有一家公司出具的维保文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详见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312/15/c8408710.html
虽然你这问的是消防项目负责人和中级操作员都是同一个人是否可行。。。。大概率是不可以,违反了职责分离原则。
追风赶月 2026-05-0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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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队说行就可以。建议看看江西省有没有地方规定。
河南省不行《DB41T 2567-2023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规范(河南)》第5.3.4条 规定:
5.3.4同一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应由三名具有相应资格的不同人员担任。
huanglong3721 2026-05-12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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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可以,同一个项目不同岗位不能一个人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