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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审查问题
消防审查单位不在一审的基础上提二审问题,而是提出一大推和一审无关的全新问题,这是否合理?如若一直提出新问题,问题一直改不完了?设计是否可以驳回二审新问题?是否有依据制止消防审查单位这种无理意见?各位消防大佬是否可以解答。
潘天坤 2025-10-20 14:13 0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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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应该一次性告知,以免造成争议,当然如果是因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没办法一次性告知除外
当然如果再审查的时候,发现一些之前未提出的比较重要的问题,提出这些新的重要问题也是应该的
只要对方提出的问题是真实存在,没有争议,我觉得该单位提出问题是没问题的,只是没办法做到一次性告知这条不太好
EHS专家-DL 2025-10-20 17:01 0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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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一次性告知”原则,保留所有沟通记录(邮件、函件、会议纪要),作为后续维权证据。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2020年4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公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https://www.gov.cn/gongbao/2023/issue_10766/202310/content_6909536.html 第三十七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