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资源网,实时消防资讯·消防问答·精选优秀消防专题

多个单位的火灾报警系统

统一建筑内不同单位的火灾报警系统可否独立设置?

“可否独立”的依据出自哪些规范?

123223 | 2025-05-31 15:11
请写下您的回答回答

回答 | 2

牛丫头消防课堂 2025-05-31 19:22 00 [回复]举报

不建议这样做,因为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联动逻辑不好管理,建议委托公共的物业管理消防;

当然可以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但是要考虑好以下因素:

第一,发生火灾,一定要联动全楼的声光警报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

第二,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该作为公共消防设施,在合同中约定如何管理;

第三,消防设施不仅仅是火灾报警系统,还要综合考虑消防水泵如何管理、室外消防设施如何管理?报警阀组如何管理?不同楼层的排烟设施如何管理?都需要作为整体考虑?

如果要依据,那就看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第6.1.4条吧;


但是在这里我再次友情提醒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 GB35181-2025有一个直接判定要素多产权建筑,具有多个使用方的甲、乙、丙类厂房或仓库,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未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消防设施明确统一管理单位;”。

北极的狐2000 2025-06-02 08:03 00 [回复]举报

现实实际中,人家消控室都是独立

关闭

关闭

手机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