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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塔楼)临时消防立管是否可以同时用作生产用水?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 50720-2011中:
5.3.10 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5.3.17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但应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且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设置明显标识。
通过以上内容是否理解为:①每个塔楼需要2条立管 用于配置消火栓 ② 消火栓立管处可以另外开三通接生产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