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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监控、电气火灾和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设置条件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防火门监控系统是强制要求设置的吗,有没有规范依据。

玺望成真 | 2023-08-0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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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3

安洪全 2023-08-03 17:27 30 [回复]举报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

13.3.8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电源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用于监控消防电源的工作状态,故障时发出报警信号。    

2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点宜设置在下列部位:    

1)变电所消防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专用母排或消防电源柜内母排;    

2)为重要消防设备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防火卷帘门等供电的双电源切换开关的出线端;    

3)无巡检功能的EPS应急电源装置的输出端;    

4)为无巡检功能的消防联动设备供电的直流24V电源的出线端。

北洼 2023-08-04 10:57 20 [回复]举报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

13.3.8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10.2.7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 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30L/s 的厂房(仓库);

 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 座位数超过 1500 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 3000 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 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4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6.5.1 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2 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无名之辈 2023-08-04 11:52 10 [回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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