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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洪全 2023-08-03 17:27 3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
13.3.8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电源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用于监控消防电源的工作状态,故障时发出报警信号。
2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点宜设置在下列部位:
1)变电所消防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专用母排或消防电源柜内母排;
2)为重要消防设备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防火卷帘门等供电的双电源切换开关的出线端;
3)无巡检功能的EPS应急电源装置的输出端;
4)为无巡检功能的消防联动设备供电的直流24V电源的出线端。
北洼 2023-08-04 10:57 2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
13.3.8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10.2.7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 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30L/s 的厂房(仓库);
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 座位数超过 1500 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 3000 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 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4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6.5.1 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2 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