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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用场所 是否可以住人

多层公共建筑,一、二、三楼幼儿园,四楼老师办公室,五楼老师宿舍,是否可以,需要设置什么楼梯间?

多层公共建筑,一至三层为酒店,二层全部改造成沐足店,其中部分包厢为员工宿舍,每个宿舍住2名员工,是否符合要求?

谢谢

zxj | 2022-05-13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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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6

充楞装傻 2022-05-14 16:01 00 [回复]举报

1.1 原则上不是住宅/商住合一性质的楼房,都不能长期居住,可以临时休息,这属于改变使用性质,住建局管, 鉴于不是人密商场类、娱乐类,消防队不一定管。

1.2 住宿部分与其他需要无洞口防火墙+1.5h楼板+独立疏散,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XF703-2007  4.2和4.3

和建规 5.4.4-5~~~~

2. 休闲娱乐场所内设员工宿舍·消防队见一个查封一个.


消防网友73006 2022-05-15 00:03 00 [回复]举报

典型的三合一场所,属于重大火灾隐患。

周家斌 2022-05-16 08:39 00 [回复]举报

三合一了,

消防黄河 2022-06-29 15:30 00 [回复]举报

不可以。宿规,5.2.2条文解释!

李勤 2026-06-04 10:17 00 [回复]举报

不可以

EHS-DL 2026-06-26 10:39 00 [回复]举报

1、我认为满足相应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要求,是可以的。多层公共建筑通常需要至少设置2部独立疏散楼梯;仅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可只设置1部疏散楼梯: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二、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得设置‌封闭楼梯间。

2、沐足店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严禁在营业区域内设置员工宿舍‌,沐足店属于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区与住宿区域必须物理分隔、独立设置,不得将宿舍直接设置在经营包厢内,否则火灾发生时住宿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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