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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门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的问题
根据应急消评〔2019〕20号文件,部分消防产品取消了原来的强制认证,改为自愿性谁。故有以下两问:
一、去社会上的第三方单位自愿性认证还是必须去原来的消防产品合格中心去认证?
二、若消防验收或前期的招标过程中,要求已经取消强制认证的消防产品要有三C,是否合理?
主要是怕甲方或者主管验收部门对社会机构出的认证权威性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