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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消防双电源
13.7.4 建筑物(群)的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6 消防末端配电箱应设置在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消防控制室和各防火分区的配电小间内;各防火分区内的防排烟风机、消防排水泵、防火卷帘等可分别由配电小间内的双电源切换箱放射式、树干式供电。
防、排烟风机未在机房设置双电源箱,由电井双电源箱拉电给风机供电这样是否满足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切换双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