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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内普通照明需消防强切吗?
配电室内一般有普通照明和应急照明,此处的普通照明是事故照明吗?需两路电源供电吗?火灾报警联动时普通照明需强切吗?如果不强切,应急照明消防强启时,配电室内不就有两个系统的照明灯具同时点亮吗?
佑与宇 2026-06-03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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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普通照明 ≠ 事故照明,应分开设置
普通照明不需两路电源,应急照明需可靠电源+蓄电池
火灾时普通照明应联动强切,应急照明(备用照明)应强启/保持
正确做法下,不会同时点亮两套,火灾工况只亮应急备用照明。
EHS-DL 2026-06-0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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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电室的普通照明就是“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是两个彼此独立的系统。
2、普通照明不需要两路电源供电,事故照明应由两路电源或两回线路供电。
3、一般认为,普通照明在非电气火灾,水喷淋系统未启动情况下可以不切非的,而且普通照明亮度高,有利于人员疏散及相关人员开展应急操作。
4、应急照明的照度通常只满足基本疏散或操作需要,而正常照明的照度要高得多。让两套灯具同时点亮,能让配电室内达到更高的整体照度,对值班人员检查设备、执行应急操作非常有利。多亮几盏灯,比只亮一盏应急灯要安全得多,不存在“浪费”或“违规”的问题。
jjx 2026-06-0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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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是设置备用照明,双路供电,主电掉线会切备电
建规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这里的备用照明是应急照明的一种,是和正常照明亮度等效的,不是只需要满足最低疏散照度那种
应急照明一般分安全照明、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建规里的消防应急照明是指疏散照明,要区分概念
但是不管哪种应急照明,设计目的都是普通照明事故状态下因故障熄灭,然后再做补充的
GB50116火报规第4.10.1的条文说明也提到,理论上讲,只要能确认不是供电线路发生的火灾,都可以先不切断电源,尤其是正常照明电源,如果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正处于点亮状态,则应予以保持,因为正常照明的照度较高,有利于人员的疏散。

PS:也有ISO分类按疏散照明(含路线照明、开阔区照明、危险区照明)和备用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