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分类
- 消防专题
-
- 规范标准应用
- 消防产品监管原则
- 新规解读
- 规范·专题·文件汇总
- 防火单元·底层逻辑
- 安全疏散·底层逻辑
- 防火间距·底层逻辑
- 基础专题
- 建筑高度和层数
- 防火间距
- 灭火救援
- 安全疏散
- 安全疏散距离
- 安全疏散人数·净宽度
- 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 消防电梯
- 防火分隔
- 防火涂料
- 工业建筑
- 主要建筑功能的消防要求
- 主要建筑部位的消防要求
- 住宅建筑
- 商业服务网点
- 汽车库
- 电动汽车库
- 消防水源及给水设施
- 消防水泵&泵房
- 消火栓系统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系统
- 灭火器
- 防烟排烟系统
- 消防控制室
- 消防设施-供配电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 报警联动-设计验收
- 给排水消防问题集锦
- 消防问答
- 解读及应用-释疑
- 磐龙讲堂:特殊消防设计、性能化设计
- 磐龙讲堂:消防气瓶-定期检验
scool 2026-03-16 10:19
0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7.1.10 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其他地下工程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埋深不大于10m或层数不大于2层时,应为封闭楼梯间; 2 当埋深大于10m或层数不小于3层时,应为防烟楼梯间; 3 地下楼层的疏散楼梯间与地上楼层的疏散楼梯间,应在直通室外地面的楼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分隔; 4 在楼梯的各楼层入口处均应设置明显的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