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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
发表评论: 人员密集场所有:学校的食堂和集体宿舍及劳动密集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其它性质类别的的食堂及集体宿舍未要求按人员密集场所规定执行。劳动密集型企业见如下链接:https://b.1190119.com/article-285.htm
2024-07-0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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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在《通规》执行后,依据《通规》进行设计变更?
发表评论: 《建规》重新修订发行前,原(2018版)的相关内容对消防设计仍具有指导意义。原设计未执行《通规》,考虑设计规范执行具有时限性、整体性,变更也不适合仅执行《通规》的部分内容;另对于住宅类等民生工程,不该降低原设计标准,容易造成群体投诉。
2024-03-1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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