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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痞子 2025-03-04 09:23 0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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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2 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 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4 其他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2.3条的规定。
EHS专家-DL 2025-03-31 13:56 0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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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配置标准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 系统中至少需设置1台具备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用于汇总全系统报警信息并显示具体部位。
其他必要设备
-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至少配置1台专用设备,负责执行灭火、排烟等联动指令。
-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显示器:需设置两台及以上区域设备,用于分区监控和操作(部分架构可用区域显示器替代区域控制器)。
二、典型配置方案
- 方案一(完整架构):
- 1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 1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 2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 方案二(简化架构):
- 1台火灾报警控制器(集成集中控制功能) + 1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 2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三、功能验证要求
- 集中控制功能:
-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需支持全系统报警信号的统一接收、显示和记录,并直接关联联动控制设备。
- 区域设备仅用于分区管理,不具备全局控制权限。
注:具体配置需结合建筑规模及消防规范(如GB50116)执行,控制中心系统需包含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等扩展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