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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是否属于公共聚集场所?是否需要办理消防开业检查?

300平米一下的美容院需要做开业检查吗?是否必须满足所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具备两个及以上的安全出口、喷淋系统、消防栓、报警设备?

丁 先生 | 2024-08-1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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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湾子消防小能手 2024-08-19 14:28 10 [回复]举报

需要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查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但消防基础设施必须要有的如:灭火器、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疏散通道不小于1.2米等

弓长工 2024-08-19 15:55 00 [回复]举报

个人认为类似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但还是建议去当地的消防救援部门咨询一下。

3.1 公共娱乐场所 public entertainment occupancy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2 公众聚集场所 public assembly occupancy
面对公众开放,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的室内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3.3 人员密集场所 assembly occupancy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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