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资源网,实时消防资讯·消防问答·精选优秀消防专题

上喷改上下喷/已做上喷增设下喷。

大佬们早上好,小妹这里有个问题想请教各位老师。原一次设计时无吊顶,因此喷淋做上喷设计,二次装修的时候增设吊顶,因此喷淋设计更改为上下喷,在原基础上(图一)。现难点是施工工期紧,将已安装好喷淋管道装四通,会严重延误交付,现在施工那边问我,能不能在三通上支出一管,用作上下喷头,如图二、图三。想问问,是否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我个人是直接认为不可以,但又好奇是否有类似情况发生过,那是怎样解决呢?望路过各位大佬指点一二,不胜感激。

陈宝刀 | 2024-05-20 10:03
请写下您的回答回答

回答 | 6

消防资源网 2024-05-20 14:16 20 [回复]举报

可以,吊顶上下喷头按一个喷头计算流量

丛荣 2024-05-21 07:18 00 [回复]举报

不可以,D N 25管按规苑只能带一个喷头

懒得说 2024-05-21 08:13 00 [回复]举报

吊顶内没有可燃物,直接上喷改下喷,不需要增加


一路同行 2024-05-21 08:32 00 [回复]举报

在压力相同的情况下,如图二,图三设置喷头水利损失会增加,布水面积会减少(增设喷头)

阿龙 2024-05-22 08:34 00 [回复]举报

可以的,直接在25管上面加个三通,吊顶上下各一只喷头只算作一个喷头,二次消防改造都这么做的。根据自喷系统设计规范第6.2.3 条: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2 当配水支管同时设置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洒水喷头时,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洒水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总数。


潘天坤 2024-06-16 17:01 00 [回复]举报

需要注意: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流量洒水喷头数量,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不应超过8只,同时在吊顶上下设置喷头的配水支管,上下侧均不应超过8只。严重危险级及仓库危险级场所均不应超过6只。

关闭

关闭

手机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