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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洪全 2023-08-01 11:12 0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第二十五条 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锅炉房、变配电室、空调机房、自备发电机房、储油间、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间、防排烟风机房等设备用房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并不得占用和堆放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