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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独立疏散的问题

规范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请问两个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都需要独立的,还是只需要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其它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可以利用共用的呢?

GermanLee | 2023-06-0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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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5

张坤鹏 2023-06-04 08:10 10 [回复]举报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规范3.2.2,应该两个都独立。

牛疼 2023-06-04 09:34 00 [回复]举报

图中所示,2个独立的安全出口都应保证均服务于儿童场所使用,但左侧区域的疏散应至少设置2个安全出口,故存在借用的可能,个人认为独立的安全出口应保证全在儿童场所范围内。


周家斌 2023-06-04 11:40 10 [回复]举报

进一步提高疏散的可靠性,避免与其他楼层和场所的疏散人员混合,故规范要求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要完全独立于其他场所,不与其他场所内的疏散人员共用。

周家斌 2023-06-04 11:42 11 [回复]举报

王玉涛 2023-06-04 22:47 10 [回复]举报

两个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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