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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消防站
首先感谢大佬能够帮忙答疑解惑,我单位属于大型火力发电厂,目前想采用与本地镇政府联合共建消防站,厂内仅保留6位驻厂专职消防员的形式。我单不在集中建设的电站群或建在工业园区。但共建的消防站距离本单位不超过7km且5min内能到本单位,请问各位大佬这样是否合法,合规,跪谢。以下是本人收集到的规范,谢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大型发电厂(单机容量300MW以上) 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2、《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7.12.1 规定:单台机组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大型火电厂应设置企业消防站。对于集中建设的电站群或建在工业园区的电厂,宜采用联合建设原则集中设置消防站。
精彩评论
逆行者 2023-04-04 14:33 1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只要地方政府同意就是合法,但是还是存在很多问题,按照企业规模来讲,企业应该建立企业消防队,如果联合建立,则会产生管理问题,救援人员是归政府统一调配还是企业调配,消防站是优先民用灭火还是企业灭火,还有就是投资比例问题,所以需要解决很多合作的问题。
地方管理有可能存在差异,既然已和政府达成共识,建议将这个联合组建专职消防队的方案,提交给地方市级消防支队审核下,听听支队的建议还有什么管理上的要求,统一考虑,毕竟支队是综合监管下级所有消防救援部门的
首先十分感谢您能提供宝贵的意见。还想跟您探讨一下,我们目前担心的是行业内的监管,已经和政府达成了统一的意见,目前主要是担心行业内的监管会认为我们共建消防站是违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