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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仓库不能和民用建筑合建是在哪个规范中有明确规定?

某单位自建一座二层建筑,一层为丙类仓库,二层为供员工活动的羽毛球场,是否有规范明确不准这样合建,假如二层作为办公室是否允许。

消防网友6011 | 2021-09-1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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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2

学生 2021-09-18 17:14 00 [回复]举报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3.9条规定了丙类仓库设置办公室的要求


一片冰雨 2021-09-20 21:50 10 [回复]举报

没有说绝对不行,有前提条件的,自己看一下建规:

3.3.5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3.9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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