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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2025-03-12 09:09 0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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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6.3/人员密集场所应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志愿消防队白天和夜间的值班人数应能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EHS专家-DL 2025-03-12 10:41 0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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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消防单位:应保证义务消防队员数量不低于单位员工总数的10%,且不少于10人(低于10人则全员参与)。重点单位包括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如酒店、商场)、易燃易爆场所等。
2、非重点单位/社区:每栋居民楼或每50户至少配置1-2名义务消防队员。社区总人数低于100人时,至少组建5人的义务消防队。
3、高风险行业:化工、仓储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义务消防队人数需提升至员工总数的15%-20%,并划分灭火、疏散、通讯等职能小组。
4、微型消防站联动:若单位已设立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可与微型站合并管理,但需确保队员数量满足24小时值班需求(每班次至少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