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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洁净厂房是否需要做排烟系统

防火通用规范:8.2.2 除不适合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不设置排烟设施。甲类洁净厂房算不算不适合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按防火规范表3.1.1的甲类厂房特征,不是自燃就是爆炸,这种情况的洁净厂房是否需要做排烟系统,特别是是否需要做机械排烟。而且,洁净厂房设计规范6.5.7条第一点要求:洁净厂房中的疏散走廊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sufi | 2024-11-0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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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2

潘天坤 2024-11-01 13:11 00 [回复]举报

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甲、乙类厂房和甲、乙类仓库,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设置排烟设施,但应采取加强正常通风、事故通风等预防发生爆炸的技术措施。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些不存在爆炸危险性的场所(例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3.1.3条规定的乙类第6项储存物品的库房,即储存漆布、油布、油纸和油绸及上述材料制品的库房等场所),这类场所可以综合考虑是否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楼主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存在非爆炸危险性的甲、乙类厂房和甲、乙类仓库的区域(例如所有洁净区域的疏散走廊或者某些大房间是否属于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甲、乙类厂房和甲、乙类仓库区域),再综合考虑


上述言论为根据国家规范的个人理解和交流探讨,不一定正确,也不能作为依据
有些地区技术文件可能有特别规定,建议楼主多与区域内设计、审查及验收等专家交流,具体以他们意见为准


sufi   回复: 潘天坤2024-11-01 16:00

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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