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分类
灭邪斩 2024-05-02 16:36 0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1)5.3.6 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9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内外均应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2)5.5.23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7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3)5.5.24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4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4)6.4.14 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 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5)8.4.2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6)12.4.2 一、二类隧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 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或应每隔100m~150m处设置发光警报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