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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问题
1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 50m²;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 75m²;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 120m²。
如果上述场所房间面积超过了,满足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 15m、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m² 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是否也可以只设置一个1.4m疏散门?
乌伤浪人 2022-04-21 19:18 0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以上场所只要面积超了,都必须是两个房间疏散门。不存在只设置一个门的情况。
袋形走道两侧和走道尽端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建议查看一下建规的图示。走道尽端已经排除了老、幼、医疗、教学、娱乐场所的房间,这样场所的房间即使面积再小,如不能开设两个疏散门,都是不允许设置在走道尽端的。
我的意思是排除老,幼,教,医,娱乐你说的这些场所,设置在走道尽端的其他使用性质的房间满足要求最大能设置200㎡以下,而设置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其他使用性质的房间最大面积只能设置120㎡以下,否则要开两个门。
我理解是,设置在走道尽端的其他使用性质的房间不是疏散更不利吗?满足15米和200㎡以下可以设置一个1.4米的疏散门,而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其他使用性质的房间比位于走道尽端的其他使用性质房间更有利的疏散条件下,满足15米和200㎡以下的条件情况下是否也可以只设置一个1.4米的门?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不是疏散更不利吗,反而设置一个疏散门的房间面积最大可以达到200㎡以下,而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中间和袋形走道两侧的其他建筑或场所最大的面积只能小于120平方,否则就要设置两个疏散门,请帮忙解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