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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窗与排烟窗是否可以共用
净高≤3m的房间或走道,自然排烟计算时,当可开启消防救援窗的一部分面积计算到自然排烟窗面积中时,此时消防救援窗能否兼作为自然排烟窗?不能,消防救援窗与自然排烟窗功能不同,不可兼用。这条背后逻辑我理解的是比如3m的走道空间清晰高度为1500,而排烟窗距地需<1200,排烟窗的排烟面积不够用需要占用设计的救援口为排烟窗,此时排烟窗与救援口共用了所以不可兼用,但是如果同一扇窗口,他的上面开启扇满足自然排烟时,下面的固定玻璃净尺寸满足1000*1000且距地<1200是否可作为救援窗使用呢?
周家斌 2026-06-18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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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位置冲突(GB51251-2017 4.3.3)
自然排烟侧窗必须设在储烟仓、净高 1/2 以上;救援窗在 1.2m 以下,处于洁净空气区,火灾初期烟气飘不到低位,完全达不到排烟效果。
EHS-DL 2026-06-1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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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是“排烟窗距地需<1200”,而是消防救援窗要求。净空高≤3m,按照《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第4.3.3条 自然排烟窗在室内净空高1/2以上,同时得保障排烟窗(口)在储烟仓内。
你说的这种情况,救援窗与排烟窗面积没有共用,属于组合布置,满足各自规范下应允许。如部分超高层写字楼采用了符合EN 16034耐火认证的宽幅外开窗(或者叫做一体化窗),单窗净尺寸达1.2m×1.5m,既满足消防破拆进入的救援要求,又通过135°大角度开启实现了≥2.8㎡的排烟面积,同时适配智能联动开启系统,火灾初期自动启动排烟,后期可直接作为救援入口,是目前应用较广的共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