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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喷淋与消防水炮系统能否合用

原建筑为丙类生产厂房,配备有室内消火栓与消防水炮灭火系统,在原有厂房基础上进行二次改造独立分隔出来800㎡丙类生产用途空间,因为分隔空间格局,吊顶影响无法采用消防水炮系统,增加喷淋系统在原有水池容量,消防水炮水泵参数满足喷淋系统设计参数的条件下,能否与水炮系统合用管道,水泵等供水设施

陈守成 | 2026-02-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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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5

罗马苏丹 2026-02-27 08:51 00 [回复]举报

当然可以

陈守成   回复: 罗马苏丹2026-02-27 17:31

是根据设计规范的那一条条文能帮指点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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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鼠 2026-02-28 09:19 20 [回复]举报

(湿式,干式,雨淋,预作用,保护钢屋架独立设置,水幕系统独立设置六种报警阀组)这六种不同形式的系统需要分别设置报警阀,自喷和水炮同属于湿式系统在满足各系统参数情况下可以共用

EHS-DL 2026-02-28 09:40 20 [回复]举报

较小的消防水炮系统可与喷淋系统合用供水设施,且消防水炮系统管道从湿式报警阀前分支。

李勤 2026-02-28 17:05 20 [回复]举报

可以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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