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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式报警系统启泵方式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11.0.1 条: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和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2.1 条: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联动控制方式,应由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喷淋消防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第 4.16.5 条:应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湿式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湿式、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报警阀防护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一只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使报警阀的压力开关动作; 2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控制消防水泵启动的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指示灯;
以上三本规范喷淋泵的自动启动方式都不一样,请问验收时具体什么要求?是不是需要按照GB50084的规定三种自动启动方式都需要设置?诚邀有丰富住建局消防验收经验的大佬回答,非常感谢!!
EHS-DL 2026-04-08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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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同时设置三种直接启动方式: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11.0.1条,湿式/干式系统应“由……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但该条文为冗余设计要求,并非强制要求三者必须全部安装。
消防水泵的直接启动方式以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为准,验收时只需验证设计中明确采用的任一种或多种直接启动方式是否能可靠动作并直接启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与《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所规定的“联动控制方式”是独立于直接启动的控制逻辑,必须单独测试并满足其要求。
直接启动(连锁)与联动控制(信号逻辑)是双重保障机制,二者可共存,但验收时分别考核,互不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