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分类
- 消防专题
-
- 规范标准应用
- 规范·专题·文件汇总
- 新规解读
- 基础专题
- 建筑高度和层数
- 防火间距
- 灭火救援
- 安全疏散
- 安全疏散距离
- 安全疏散人数·净宽度
- 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 消防电梯
- 防火分隔
- 防火涂料
- 工业建筑
- 主要建筑功能的消防要求
- 主要建筑部位的消防要求
- 住宅建筑
- 商业服务网点
- 汽车库
- 电动汽车库
- 消防水源及给水设施
- 消防水泵&泵房
- 消火栓系统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系统
- 灭火器
- 防烟排烟系统
- 消防控制室
- 消防设施-供配电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 报警联动-设计验收
- 给排水消防问题集锦
- 消防问答
- 解读及应用-释疑
厂房内设置办公室的疏散问题
一座4层厂房,1、2层为生产车间,3、4层为办公室,按GB50016第3.3.5的要求,那么3、4层是否应该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若设置独立的封闭楼梯间用于办公室的疏散,那么在第二层、是否可以预留一个通向该楼梯间的门。
安洪全 2023-12-12 09:17 0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应设独立疏散梯;
二层不应预留通向该独立疏散梯的门;
如果建筑室外有条件的话,3、4层的独立疏散也可以采用室外金属梯的形式,这样成本低一点,当然要符合室外梯的相关要求。
大司马 2023-12-15 15:34 0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为工业厂房服务的办公室、休息室、停车楼等可以与丙、丁、戊类厂房合建,若合建,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3.3.5条: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其疏散楼梯、疏散门设置应不经过生产区域可直达安全出口): 其他安全出口可以与生产区的安全出口共用,一般不应直接通向生产作业区。为方便沟通而设置的与生产区域隔墙上相通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办公室、休息室”是在丙、丁、戊类厂房内设置用于管理、控制或调度生产的办公房间以及工人的中间临时休息室。
GB50016第3.3.5条: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条文解释: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用于管理、控制或调度生产的办公房间以及工人的中间临时休息室,要采用规定的耐火构件与生产部分隔开,并设置不经过生产区域的疏散楼梯、疏散门等直通厂房外,为方便沟通而设置的、与生产区域相通的门要采用乙级防火门。
条文解释里说的是不经过生产区域的疏散楼梯间,正常的楼梯间上下贯通的话,是否可以认为不经过生产区域,我认为这个条文可能考虑更多的是同一层内生产区域中设置办公室的情况,生产区域起火是不利于办公室人员从内部疏散的,必须设置1个独立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