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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这个间距要求比防火规范高太多,怎么破?

tong812 | 2023-01-0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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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5

南明离火 2023-01-09 17:16 00 [回复]举报

你这个不是公路法……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吧

tong812   回复: 南明离火2023-01-09 23:05

嗯,对对,是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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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812   回复: 南明离火2023-01-09 23:09

这个条例的要求是国务院颁布的,对我们来说,甲类车间,甲类库房与厂外公路的间距,建规跟这个条例就有很大的冲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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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离火   回复: tong8122023-01-10 15:55

确实两难,管理条例包含  防火、防毒等等,范围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可能考虑的更多;这个问题得专家的来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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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812   回复: 南明离火2023-01-14 14:25

唉,现在就怕审查的时候遇到有专家拿这一条来说事,那就只有推倒重来,甚至无法设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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