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资源网,实时消防资讯·消防问答·精选优秀消防专题

漏电保护设置

想请教一下各位老师,在办公室装修设计时,配电和照明箱是否必须设置漏电保护?特别是照明回路,是否有相关强制要求?

虎克克 | 2022-08-03 14:36
请写下您的回答回答

回答 | 3

充楞装傻 2022-08-03 15:45 00 [回复]举报

办公楼没要求~

机关、学校、旅馆、临时线路等 有要求~~

GB13955


另外今年国庆生效的GB 55024-202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4.5.4 当正常照明灯具安装高度在2.5m 及以下,且灯具采用交流低压供电时,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附加防护。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在2.5m及以下时,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4.6.5 当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电击防护附加防护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应大于30mA。
    2 额定电流不超过32A的下列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
        1)供一般人员使用的电源插座回路;
        2)室内移动电气设备;
        3)人员可触及的室外电气设备。
    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不应作为唯一的保护措施。
    4 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时应装设保护接地导体(PE)。

周家斌 2022-08-03 22:29 00 [回复]举报

照明、空调回路一般不需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插座回路必须要设置,

潘天坤 2024-06-26 12:06 00 [回复]举报

普通的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第6.1.1条规定: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条文说明提及: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是预防电气火灾的重要措施之一,配电线路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的目的就是避免线路因过电流导致绝缘受损,进而引发火灾及其他灾害。一般来说,短路保护作用于切断电源,过负荷保护作用于切断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第7.6.1条规定: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低压配电线路应根据不同故障类别和具体工程要求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过电压及欠电压保护、电弧故障保护,当配电线路发生故障时,保护装置应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或将状态及故障信息上传


关闭

关闭